中集车辆(301039):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0:10:54 中财网
原标题:中集车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039 证券简称:中集车辆 公告编号:2025-047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就本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会届次:本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本次股东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50召开
(2)A股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A股股东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非上市外资股股东即H股退市股之登记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非登记股东需授权名义代理人参加现场投票(名义代理人根据公司原H股上市相关管理规范、交易习惯认为有理由拒绝接受非登记股东投票权委托的,非登记股东无权以自己名义参加股东会,亦无权以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电话及会议现场等任何形式行使投票权)。

6、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3日(星期三)
7、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3日(星期三)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A股股东及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3日(星期三)收市时登记在公司非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中的非上市外资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非上市外资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工作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广场18楼1803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议案1.00至议案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议案4.00、议案5.00、议案7.00、议案8.00的生效需以议案1.00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前提。

上述议案将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A股股东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方式采用现场登记、邮寄或电子邮件(详见下文会议联系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需在登记时间内通过电话方式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9日之间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

(二)非上市外资股股东
非上市外资股股东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应在参会时出示本人或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非上市外资股股东授权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二),须于2025年9月9日(星期二)前存置于本公司非上市外资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或存置于本公司于中国的注册办事处,地址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方为有效。

本公司于非上市外资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联络详情如下:
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电话号码:(852)28628555
传真号码:(852)28650990
四、A股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本公司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佳慧、陈婉婞、熊丹
联系电话:0755-2680211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
邮政编码:518067
电子邮箱:ir_vehicles@cimc.com
2、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期会期半天。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39。

2、投票简称:中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A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集车辆(集团)股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集车辆(集团)股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投票表决  
  该列打 钩的栏 目可以 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6.0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4、非上市外资股股东请以英文正楷填写委托人及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类别: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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