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泰神(300204):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0:31:11 中财网
原标题:舒泰神: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披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
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
信原则,严格遵守《规范运作指引》、《信披办法》等有关规定,
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
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
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

公司应当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
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
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
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五条 不得涉及或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
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内对投资者的
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
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
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六条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
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
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
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七条 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
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
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
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
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八条 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
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

第九条 不得迎合热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
资者提问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应当
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
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
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
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价格。

第十条 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
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
或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
幕交易或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
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
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
问题回复的对口管理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投资者提问
的问题、拟订发布或回复内容,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策划、安排和组
织互动易平台的问答回复。

第十三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
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整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
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

(二)回复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董事会办公室及其
他相关人员,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起草相关回复内容。

对于投资者涉及公司各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提问,各分子
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
公室进行回复内容的起草,并按照董事会秘书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
文件、资料,保证所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回复内容审核。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经公司董事会秘
书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如公司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
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

董事会秘书可根据实际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
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四)回复内容发布。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经审批通过后,
由董事会办公室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凡未经审批通过的信息或
回复不得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相抵触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并由董事会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修订
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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