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香山股份(002870):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
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1:00:40 中财网 |
|
原标题:
香山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
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中,担保人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被担保对象为均胜群英之全资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技术”)、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英饰件”)、以及均胜群英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
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
新能源”)、宁波东元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元塑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次担保含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7日和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2
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为多家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预计上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27亿元。其中,均胜群英分别为智能技术、群英饰件、宁波
新能源、东元塑胶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不超过12,000万元、11,000万元、25,000万元、1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均胜群英为智能技术提供担保
鉴于智能技术的业务持续发展需求,近日均胜群英与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以下简称“农行宁波鄞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均胜群英为智能技术向农行宁波鄞州分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最高限额为2,7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均胜群英为智能技术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9,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均胜群英为智能技术提供的担保金额为8,7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6,300万元。
(二)均胜群英为群英饰件提供担保
为了增加群英饰件融资的灵活性,近日均胜群英增加了对群英饰件的融资担保额度,并与两家银行签订了新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首先,均胜群英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宁波分行”)续签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均胜群英为群英饰件向广发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最高限额为3,000万元。
此外,均胜群英还与农行宁波鄞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均胜群英为群英饰件向农行宁波鄞州分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限额为5,4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均胜群英为群英饰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1,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均胜群英为群英饰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4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600万元。
(三)均胜群英为宁波
新能源提供担保
为了增加宁波
新能源融资的灵活性,近日均胜群英增加了在广发银行宁波分行对宁波
新能源的担保额度,并签订最新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本金最高限额为15,0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均胜群英对宁波
新能源提供的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5,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均胜群英为宁波
新能源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3,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
(四)均胜群英为东元塑胶提供担保
为了增加东元塑胶融资的灵活性,近日均胜群英与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宁波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均胜群英为东元塑胶向
兴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最高限额为7,0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均胜群英为东元塑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均胜群英为东元塑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智能技术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均胜群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0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汇盛路299号行政楼1层;3、法定代表人:侯璐;
4、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研发、制造、销售;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全资子公司;
7、股权结构:均胜群英持股比例为100%;
8、智能技术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684.44万元,负债总额12,317.04万元,净资产1,367.40万元,营业收入21,040.89万元,利润总额-221.82万元,净利润-44.8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7,601.52万元,负债总额15,579.43万元人,净资产2,022.08万元,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3,167.76万元,利润总额为816.21万元,净利润为654.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智能技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群英饰件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006幢1楼;
3、法定代表人:赵双双;
4、注册资本:6,8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制造;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全资子公司;
7、股权结构:均胜群英持股比例为100%;
8、群英饰件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587.28万元,负债总额10,598.15万元,净资产3,989.13万元,营业收入15,631.53万元;利润总额70.64万元,净利润132.5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7,270.48万元,负债总额13,498.20万元,净资产 3,772.28万元;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6,690.02万元,利润总额为-255.12万元,净利润为-216.8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群英饰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宁波
新能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均胜
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5月4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006幢1楼;
3、法定代表人:刘玉达;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制造;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控股子公司;
7、股权结构:均胜群英持有宁波
新能源股份55%,宁波均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宁波
新能源股份27%,南京博格汽车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宁波
新能源股份23%;
8、宁波
新能源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5,879.04万元,负债总额33,264.47万元,净资产2,614.57万元,营业收入33,629.89万元;利润总额-2,798.39万元,净利润-2,158.0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38,318.92万元,负债总额36,212.62万元,净资产2,106.30万元;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2,118.49万元,利润总额为9、宁波
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东元塑胶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东元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4年3月12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横溪村;
3、法定代表人:黄统;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制造;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控股子公司东禾智能的全资子公司;
7、股权结构:均胜群英持有东禾智能股份55%,东禾智能持有东禾塑胶股份100%;
8、东元塑胶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362.49万元,负债总额3,662.21万元,净资产4,700.27万元,营业收入2,474.55万元;利润总额-339.66万元,净利润-299.7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5,009.41万元,负债总额10,265.03万元,净资产4,744.39万元;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4,375.77万元,利润总额为147.33万元,净利润为44.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东元塑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均胜群英为智能技术提供担保的合同
1、被担保方、债务人:宁波均胜群英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2、保证人: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4、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2,7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2025年8月18日至2028年8月17日期间债权
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7、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均胜群英在广发银行宁波分行为群英饰件提供担保的合同
1、被担保方、债务人: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2、保证人: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4、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3,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2025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19日期间债权
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
7、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均胜群英在农行宁波鄞州分行为群英饰件提供担保的合同
1、被担保方、债务人: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2、保证人: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4、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5,4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2025年8月18日至2028年8月17日期间债权
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
7、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均胜群英在广发银行宁波分行为宁波
新能源提供担保的合同
1、被担保方、债务人:宁波均胜
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2、保证人: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4、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15,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
7、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均胜群英在
兴业银行宁波分行为东元塑胶提供担保的合同
1、被担保方、债务人:宁波东元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2、保证人: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4、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7,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2025年8月13日至2030年8月13日期间债权
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
7、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以上具体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宁波
新能源及东元塑胶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主要是由于该相关少数股东为该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员工持股平台或技术合作公司,且被担保人主要为均胜群英提供配件生产或技术服务,近年经营状况持续改善、稳定。同时,公司对被担保人具有实质控制权,因该担保事项而承担的风险可控,均胜群英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不会对均胜群英及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0.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1.3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