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金财(00265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路11号北京创业大厦B座9层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由公司董事长朱烨东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64人,代表股份38,622,8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3579%。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4,670,1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195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560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952,6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624%。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现场及网络投票,以记名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8,526,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14%; 反对60,6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0%; 弃权3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7,638,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85%; 反对60,6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38%; 弃权3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77%。 2.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8,526,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09%; 反对61,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88%; 弃权3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7,638,1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59%; 反对61,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28%; 弃权3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12%。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8,526,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09%; 反对60,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5%; 弃权3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7,638,1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59%; 反对60,8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64%; 弃权3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7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鑫、王映涵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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