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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002017):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1:16:30 中财网
原标题:东信和平: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 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 数:(9)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 案》
2.0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2.09《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提案1.00、2.01、2.0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2.00需逐项表决。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8日(9:00—11:30,14:00—16:00)
2、登记办法:
①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③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④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宗潮、黄少芬
电话:0756-8682893 传真:0756-8682296
邮箱:eastcompeace@eastcompeace.com
5、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7,投票简称:东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同 意反 对弃 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9)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议 案》   
2.06《关于修订<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2.09《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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