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康德莱(603987):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3:11:17 中财网
原标题:康德莱: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87 公司简称:康德莱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康德莱603987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顾佳俊欧兰婷
电话021-69113502021-69113502
办公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
电子信箱dm@kdlchina.netdm@kdlchina.net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4,197,573,491.584,148,354,602.761.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00,183,397.262,539,635,805.752.39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1,124,892,164.451,122,956,330.440.17
利润总额150,745,703.03124,243,221.9021.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031,829.55105,118,723.4418.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3,087,404.54103,086,329.2819.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006,410.7887,322,176.39-15.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874.27增加0.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0.241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80.2416.67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6,26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39.58172,868,22500
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 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1.456,318,10000
上海利捷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1.134,952,2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安保智慧生活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964,209,961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量化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未知0.753,271,10000
郑建达境内自 然人0.401,734,11700
BARCLAYSBANKPLC未知0.371,630,54500
郑巨灿境内自 然人0.351,540,10000
黄淳吉境内自 然人0.331,462,70000
王中秋境内自 然人0.331,42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张宪淼先生、郑爱平女士和 张伟先生,上述三人通过康德莱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共 业投资有限公司、温州海尔斯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康德 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的股份,对本公司 的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上述三人中,张宪淼先生和 郑爱平女士为夫妻关系,张伟先生为张宪淼先生和郑爱     

 平女士的儿子。2023年7月14日,为保持本公司控制 权的持续稳定,确保本公司具有持续发展、持续盈利的 能力,经友好协商,张宪淼先生、郑爱平女士和张伟先 生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同控制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并保持一致行动的协议书》。 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间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不适用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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