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科技(688629):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3]89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6,914,892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26元。截至2023年6月2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40,319,036.24元,扣除发行费用68,835,655.58元,募集资金净额571,483,380.66元。 截至2023年6月2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32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16,650,175.58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91,035,898.60元;于2023年6月2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6,002,959.36元,收到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5,607,062.70元,理财产品收益4,254,266.15元,本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0,647,216.22元,收到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346,271.64元,理财产品收益749,138.08元,未收回的理财产品54,000,000.0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789,943.65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年4月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本公司2021年5月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23年12月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桥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泸州银行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便于公司对不同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管理,并于1 公司金泉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以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4月12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以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7月11日与泸州银行成都分行以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95,865,510.27元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71,483,380.66元之间的差异24,382,129.61元,系募集资金到账前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运用于绵阳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研发创新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桥支行为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9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025年半年度,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绵阳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和“高速线模组生产线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绵阳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和“高速线模组生产线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绵阳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充分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和资金安全,基于谨慎性考虑,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研发创新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结项时间延期至2026年4月30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承诺投资项目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绵阳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和“高速线模组生产线项目”已达到预计可 使用状态,本年度经济效益3,860.84万元。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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