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科技(688629):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负责华丰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人员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丰科技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5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华丰科技需要进行整改的重大问题。 四、重大风险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经营风险 1、主要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通信设备制造商、航空航天及防务单位、汽车制造厂商及轨交装备制造商等,公司来自于核心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且由于下游市场本身行业的特殊性呈现出头部企业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对此,公司持续保持与现有客户的紧密合作关系,进一步加强与客户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提升产品应用领域;利用已有的研发优势、制造优势、营销优势,积极拓展公司产品在相关领域的新应用,降低集中度。 2、大客户依赖风险 华为是公司的第一大客户,且华为占公司业务的比重超50%,公司对华为的依赖程度较高。若无法降低对大客户的依赖程度,将对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对此,公司以客户需求及市场发展趋势为导向,利用既有产品研发与制造能力优势 (如高速产品),快速拓展行业新客户(服务器及互联网客户等),通过持续创新、产品迭代、能力升级,满足客户需求。 (二)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各产品类别毛利率差距较大,销售结构、新兴产业投入发展变化将导致毛利率出现波动。报告期末,公司毛利率为32.86%,相较上年同期提升了13.4个百分点。 公司毛利率水平受多重因素影响,包括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波动、员工薪酬水平变化以及市场竞争态势等。若未来公司在客户开拓速度、新产品导入方面不及预期,或其他领域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可能导致毛利率降低,从而对公司收入和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也将通过工艺降本、技术降本、提高设备稼动率、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良品率、提高自动化水平等手段有效地控制公司的产品制造成本,确保毛利率不出现大幅波动或相对稳定。 2、存货跌价的风险 若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产品市场需求下降、整体销售迟滞导致存货周转速度下降,或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公司可能面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存货周转率下降的风险。对此,公司采取订单驱动模式组织生产,可有效保证存货的良性周转,对于客户暂停或取消订单的存货,推动客户消化;严格履行备货审批手续;积极跟踪成品发货,与客户沟通及时收货和确认收入。 3、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公司对外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结构件、金属原材料、元器件、配件、线材、化工材料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近70%,占比较高。上述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国际市场金、铜、不锈钢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市场供需关系变化以及阶段性环保监管环境等。未来,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而公司未能通过向下游转移成本、工艺优化创新等方式有效应对成本上涨压力,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为应对采购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从深化供应链合作、加强成本控制与优化、建立灵活的价格传导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制定多元化采购策略来降低公司成本上升压力。 五、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六、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2025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10,488.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26%,主要系报告期通讯业务和工业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增长所致。 2025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69.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862.66万;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481.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013.11万元,主要系报告期通讯和工业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收入大幅增加和毛利率同比提高,毛利提升所致。 2025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9,548.88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业务量上涨,支付的材料款、人工工资增长所致。 2025年1-6月,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11.01和11.15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七、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高速”和“系统”既是公司的主打名片,也是公司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系列。 在报告期内,公司在这两方面均进行了大量创新研发工作,主要表现为: “高速”方面,主要研制的产品有:公司112G 铜缆高速产品为数据中心交换机、核心路由器、加速计算服务器、通用服务器等领域提供完整的高速互连解决方案,此类产品已进入批量生产。防务高速方面围绕下一代装备超大数据传输应用,通过采用VITA 架构技术途径,提出多形态集成插芯与金属化加固技术、高密集地线网络与独立单元隔离技术、多介质与多材料一体化封装技术方案,解决了海陆空天复杂环境高强冲击振动下112G 高速可靠传输问题,产品已得到应用,224Gbps 速率加固高可靠高速传输技术也进入研发阶段。在自动驾驶、智慧座舱的车载高速连接器上,融合光纤传输技术扩展了车载光纤连接器产品。 “系统”方面,持续深化发展无缆化、总线化、智能化、无线化互连理念,在行业内推动连接从单一器件向互连系统转变,针对低空经济、低轨卫星、机器人、AI等新领域,开展了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其中柔性PCB无缆化互连组件,围绕无人、弹载、星载等装备取代复杂线缆网的需求,解决复杂线缆网效率低、成本高、维护不便等问题。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25年上半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八、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单位:元
2025年上半年,公司在产品技术和工艺技术的主要进展情况如下: 1、液冷交换服务器用铜信号传输技术研究 (1)深入研究112G/224G铜缆高速传输技术,已突破实现高精密冲压裹圆技术/高精密激光焊接技术/强耦合多回流技术; (2)112G/224G高速模组系列的开发,通过围墙结构设计,同步实现了接触区360°全屏蔽与多回流技术的应用。 2、防务产品技术研究 (1)围绕商用卫星市场,开发适合于商用卫星用的宇航高可靠高速连接器,助力国家航天技术发展; (2)深空探测高温连接器的开发,解决了宇航高温连接器应用工艺瓶颈问题,助力国家航天技术发展; (3)自动智能连接技术的研究,已被核电领域首次采用,解决了核辐射高危环境下的电气互连; (4)无缆化柔板连接技术的研究,解决了在航天、低空狭小空间的互连需求。 3、新能源产品技术研究 在继续给客户定制化开发连接器的同时,开始自主创新设计车载高压连接器系列迭代产品,为客户提供性价比更高的产品选择。 2025年上半年,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22项,实用新型专利14项,新增授权专利41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35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有效专利703项,其中发明专利166项,实用新型专利505项,外观涉及专利32项。具体情况如下:
九、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148,924股,每股发行价格9.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40,319,036.24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尾款44,453,525.97元后的募集资金595,865,510.27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23年6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4,382,129.6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1,483,380.6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326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注:上述余额未包含未到期结构性存款2,500.00万元及期后赎回结构性存款2,900.00万元。 公司2025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发生的变动情况如下: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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