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002356):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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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3:31:4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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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赫美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
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
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项目尚处于筹备启动阶段,投资总额、建设工期、经济效益等均为预估数,具体数据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环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尚需获得有关部门批复,项目开展存在不确定性;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行业竞争风险等各种因素导致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该项目当前计划投资总额仅为初步预估金额,实际投资规模将根据后续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
4.公司将密切关注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一、拟投资项目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
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聚能(长治市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治聚能”)拟投资建设“沁源乔龙沟综合能源岛项目”。本项目投资总额预计约为4,191.96万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外,公司前期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如下:
序
号 | 对外投资项目 | 交易
类型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万元) | 公司持
有比例 | 决策程序 |
1 | 鹏飞聚能(海南)供
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
新设 | 2025-04-24 | 500 | 51% | 单项对外投资金额未达
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
2 | 鹏飞巨能脉(天津)
商贸有限公司 | 投资
新设 | 2025-06-11 | 100 | 51% | 单项对外投资金额未达
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
3 | 氢美全球绿色能源技
术有限公司 | 投资
新设 | 2025-06-19 | HKD10 | 100% | 单项对外投资金额未达
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
4 | 鹏飞氢云(汾阳)科技
有限公司 | 投资
新设 | 2025-06-20 | 100 | 51% | 单项对外投资金额未达
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
5 | 鹏飞巨能脉(孝义)
商贸有限公司 | 投资
新设 | 2025-07-23 | 10 | 51% | 单项对外投资金额未达
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
6 | 鹏飞氢云(成都)科
技有限公司 | 投资
新设 | 2025-08-19 | 1,000 | 51% | 单项对外投资金额未达
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
二、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沁源乔龙沟综合能源岛项目
2、实施主体:聚能(长治市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位于沁源县乔龙沟,G241国道东北侧与X641县道东南侧交叉处(具体地块位置和面积以最终审批为准)
4、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预估4,191.96万元(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5、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工程建设周期16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7、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尚需依法获得环境和安全评估、项目立项、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危化品经营许可、燃气经营许可等手续
以上内容若涉及审批以最终相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为准。
8、项目可行性: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加油、加气、加氢综合能源站。站区征地用地面积共10,410平方米(约15.61亩),建筑物占地面积2,908.32平方米。
新建综合能源站罩棚1座、两层站房1座、箱变1座。
新建加油工艺装置:30m3埋地油罐2座、双油品四枪加油机2台。
新建加气工艺装置:60m3立式LNG储罐1座、LNG双泵橇2座、加气机4台。
新建加氢工艺装置:加氢单元设置2台压缩机,加氢机2台,配套冷水机组、冷冻机组、氮气汇流排等设备;
根据GB50156-2021《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中的规定,本次项目新建综合能源站为二级加油加气加氢充电合建站。
(二)项目市场需求分析
本项目位置在长治市沁源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处在乔龙沟村G241国道与X641交叉位置。G241省道为中国的一条南北向的国道,是沁源县重要的交通道路,近年来沁源县经济开发区大力发展建设,G241省道车流量逐年增大,并且以大型货车居多,G241省道为沁源县南北向货运车辆运输的必经之路。本综合能源站的建设正恰好服务于沿线满载货物的货运车辆,极大的方便了车辆的运输路线的便利性。
(三)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该项目主要收益来源有:LNG加注销售、油品加注销售、氢气加注销售以及站点便利店销售收入。经项目立项报告初步估算,本项目总投资约4,191.96万元,投资回收期为7.11年,内部收益率为19.89%。
2.因沁源光伏发电制氢项目尚在筹备,本次综合能源岛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建设可优先完善加油与LNG加气功能,确保基础能源供应业务开展。随着氢气气源充足与制氢配套成熟,二期或后续阶段再进行加氢设施建设,实现综合能源岛项目加氢业务,对设施设备逐步拓展与升级,提高项目整体适应性与资源利用效率。
三、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聚能(长治市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92MAD304KT9J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成立日期:2023年10月30日
5、法定代表人:许明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注册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乔龙沟村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燃气汽车加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洗车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润滑油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9、股权结构:长治聚能为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公司间接持有长治聚能51%股权。
四、投资项目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山西鹏飞聚能新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能新燃料”)专注于综合能源站(LNG、汽柴油、氢气加注)的建设与运营。为推动公司能源战略规划落地,满足业务拓展需求并增强未来增长潜力、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以实现公司长久可持续发展,聚能新燃料在现有6座补能站点的基础上,通过在关键物流节点布局综合能源站,稳步推进其综合能源服务网络的构建。
此次新建综合能源站,实现了公司在长治沁源地区的综合能源站布点,满足当地过往车辆补能需求。项目高度契合国家与地区的产业发展政策,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呼应,能有力推动公司优化战略布局与业务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夯实公司持续经营与盈利的基础,为公司迈向更大规模、更强实力、高质量稳健发展筑牢根基。
五、本次投资项目的风险
1、本次项目所需用地、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环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等环节,尚需获得有关部门批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环评、规划、施工、经营许可等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外部因素影响等,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终止或可能存在未获得有关机构批准等风险。
2、项目建设进度、施工情况、外部环境变化影响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建设延期、不能按时交付使用等风险。公司将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工作流程等方式强化项目管理,督促建设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3、由于项目尚处于筹备启动阶段,投资总额、建设工期、经济效益等均为预估数,具体数据以实际情况为准,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4、公司将密切关注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
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