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子科技(30080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00802 2025-044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矩子科技 公告编号: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矩子科技)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992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22.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5,479,402.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520,597.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11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1月11日出具“XYZH/2019SHA2025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寺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使用,公司及子公司“ ” 2022 苏州矩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矩浪)、苏州矩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年11月10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寺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决定暂缓实施“机器视觉检测设备产能扩张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 具体原因如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工程质量需进一步评估以满足项目后续实施的要求,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公司前期已积极协调施工单位、建筑分包单位进行建筑材料检测,并推动市场监管部门调查相关事项,但由于施工单位拒绝配合相应检测工作,导致后续工程无法正常开展,施工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为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施工单位中电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电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因上述与施工单位的诉讼事项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继续开展,公司决定暂缓实施“机器视觉检测设备产能扩张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建设项目”。2025年4月29日,公司收到该案一审判决,诉讼请求未获支持,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向法院提起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8月11日立案受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5日批准报出。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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