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日达(30128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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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4:53:5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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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鸿日达: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鸿日达 | 保荐代表人姓名:蔡晓涛 | 联系电话:0512-62938515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喆 | 联系电话:0512-6293851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保荐机构每月取得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
况和大额资金支取使用情况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9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保荐人关注到上市公司经营亏
损,业绩波动幅度较大,主要
系管理费用增加以及原材料价
格上涨所致。 | 保荐人已督促上市公司在定期
报告中进行分析披露,并将持
续关注上市公司业绩情况,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
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发行前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
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
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
诺 | 是 | 不适用 | 11.关于劳务派遣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3.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14.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本项目发行
人或因本项目对保荐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改情况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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