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看股份(30126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看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海看股份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5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7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017.4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9,069.7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947.6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943号)。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因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 年 月,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及用途的情况下,将海看新媒体云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的投资截止期由2023年10月延期至2025年10月。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调整后的募投项目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及实际情况,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果,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基于谨慎原则,公司拟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规模2025 10 及用途的情况下,将海看新媒体云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资截止期由 年 月延长至2028年10月。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原因 海看新媒体云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的原投资计划制定于2020年,募集资金的实际到账时间为2023年6月。该项目包含多个子平台的建设升级,部分子平台的建设排期、建设标准需结合公司业务布局拓展、外部市场环境变化、技术升级迭代等多方面因素做出相应调整,公司基于谨慎、最大化效益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逐步安排投入建设或升级。 鉴于此,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截止期由2025年10月延长至2028年10月。 四、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海看新媒体云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的计划进度,是基于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负责,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进度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合理推进,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在不改变海看新媒体云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及用途的情况下,将海看新媒体云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投资截止期由2025年10月延期至2028年10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进行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田彬 仓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