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6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7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57元。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39,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880,239.7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0,369,760.25元。 截止2021年7月28日,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容诚验字[2021]216Z002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8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36,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360.00万张,期限为6年。公司本次共募集资金360,0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10,797,141.5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9,202,858.49元。 截止2022年8月18日,公司上述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容诚验字[2022]210Z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41,807,345.8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5,935,659.22元;于2021年7月28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使用募集资金34,547,904.45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8,638,162.13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410,680.00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4,940.00元;2025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截止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00,321.37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31,630,237.03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3,503,727.81元;于2022年8月1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使用募集资金132,249,800.00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143,209.22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870,200.00元,2025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63,300.00元,截止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8,974,022.04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一)首次公开发行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张家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8月17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时任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8月19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1-1》。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6.3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1-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979.3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公司已于2021年8月完成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216Z0152号《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593.57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金额为2,060.60万元。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540.9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公司已于2022年8月完成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2]210Z0220号《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350.37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金额为442.07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8月24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2,999.99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8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999.99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8月25日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4月25日,公司将上述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8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1月18日,公司实际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6月27日,公司实际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6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5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授权额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4,000.00万元至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其中,8,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至2022年8月24日;4,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至2023年5月30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2022年5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授权额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4,000.00万元至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其中,8,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至2022年8月24日;4,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至2023年5月30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 (一)首次公开发行 编制单位: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高端环锻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额超过拟使用金额,主要是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用于项目投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