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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黑马(300688):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5:50:52 中财网
原标题:创业黑马: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年9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9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七)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0%;2、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1,200万元”,根据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本激励计划相关计算口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拟作废4名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00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34.00万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4.00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授予权益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关于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四)《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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