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长园(60052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5:55:24 中财网
原标题:ST长园: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25 公司简称:ST长园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交所ST长园600525长园集团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顾宁李凤
电话0755-267194760755-26719476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 新材料港6栋5楼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 新材料港6栋5楼
电子信箱guning@cyg.comlifeng@cyg.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 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18,073,229,887.2815,563,958,111.1615,563,958,111.1616.12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3,737,549,635.054,085,937,256.224,085,937,256.22-8.5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 
  调整后调整前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3,470,215,137.863,501,352,701.163,501,352,701.16-0.89
利润总额-337,432,236.69-30,748,949.43-38,848,309.50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343,912,555.39-39,319,915.46-46,985,628.73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 利润-74,602,354.55-61,128,341.15-60,661,077.63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225,969,703.72-235,660,649.88-235,661,311.33 
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8.73-0.75-0.90 
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0.2608-0.0299-0.0357 
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0.2608-0.0299-0.0357 
2.3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3,58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国有法 人12.98171,238,24700
吴启权境内自 然人8.02105,814,9150质押105,814,915
山东至博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7.84103,425,0580质押103,420,000
深圳市泰湾壹号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5133,081,43700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 限公司境内非 国有法2.0927,560,671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 人1.6521,716,70000
湖南钜银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长安价值精 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6321,436,73100
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其他1.5119,946,77400
珠海保税区金诺信贸易 有限公司国有法 人1.4018,490,18800
程燕境内自 然人0.8010,518,1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公司前十名股东与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中,珠海格力 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珠海保税区金诺信贸易有限 公司均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构 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 动关系。7月底,公司接股东格力金投通知,其股东由 格力集团变更为珠海科技集团。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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