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激光(002008):全资子公司拟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7:36:13 中财网
原标题:大族激光: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5061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受让合伙企业
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受让合伙企业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大族雪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雪象”)受让关联方宁艳华持有的深圳市族创汇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族创汇才”)财产份额,并间接受让族创汇才持有的相应比例深圳市大族光伏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光伏”)股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族创汇才合伙人宁艳华、王俊朝、王振华等四十二名自然人拟将其通过族创汇才间接持有的大族光伏1.50%股权以转让族创汇才财产份额的形式转让予大族雪象,前述四十二人拟与大族雪象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将其所持有的族创汇才99.993%财产份额作价299.98万元向大族雪象转让(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前述四十二人自族创汇才退伙,大族雪象成为新合伙人。

2、本次交易的转让方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宁艳华,其将其持有的族创汇才21.328%财产份额作价63.98万元向大族雪象转让,故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族雪象受让族创汇才财产份额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并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序号姓名地址关联关系
1宁艳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宁艳华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公司与宁艳 华构成关联关系
2王俊朝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3王振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4余林湖北省罗田县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5胡述旭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6李燕选河南省濮阳县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7王雪辰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8崔永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9莫志华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10罗先明陕西省平利县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11薛其靖山东省高密市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12黄任俊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13谢伟湖北省麻城市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14任达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15张金水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16张永亮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17杨盛湖北省枣阳市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18孙浩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19吴宏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20李俊杰江西省瑞昌市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21尹红安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22余俊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23陈红四川省简阳市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24赵航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25朱晓枫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26刘文林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序号姓名地址关联关系
27李金萍湖南省宜章县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28黄柏元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29李正国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30谢圣君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31占传福江西省都昌县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32周辉广东省东莞市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33王必胤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34周荷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35刘璐霞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36余恒顺湖北省崇阳县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37朱高翔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38林金雨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39肖国湖南省涟源市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40常红旺甘肃省秦安县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41彭浩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42马如意湖北省广水市据公司所知,公司与其不构成关联关系
经公司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四十二位出让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大族雪象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912694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9988号大族科技中心2501室  
法定代表人高云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资产管 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自有物业租赁。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经公司核查,截至公告披露日,前述受让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族创汇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N66K4H   
成立日期2021年3月1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族星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社区重庆路大族激光工业园厂房4栋301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份额序号合伙人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
 1宁艳华21.328%63.98
 2王俊朝15.000%45.00
 3余林7.667%23.00
 4李燕选7.667%23.00
 5王振华7.667%23.00
 6胡述旭7.667%23.00
 7周辉4.733%14.20
 8占传福3.833%11.50
 9谢圣君3.833%11.50
 10刘文林3.333%10.00
 11李金萍2.600%7.80
 12刘璐霞1.333%4.00
 13王必胤1.333%4.00
 14林金雨1.000%3.00
 15肖国1.000%3.00
 16周荷0.667%2.00
 17常红旺0.667%2.00
 18彭浩0.667%2.00
 19朱高翔0.667%2.00
 20朱晓枫0.400%1.20
 21王雪辰0.400%1.20
 22薛其靖0.400%1.20
 23余俊华0.333%1.00
 24余恒顺0.333%1.00
 25崔永春0.333%1.00
 26张永亮0.333%1.00
 27李正国0.333%1.00
 28罗先明0.333%1.00
 29莫志华0.333%1.00
 30谢伟0.333%1.00
 31陈红0.333%1.00
 32马如意0.333%1.00
 33黄任俊0.333%1.00
 34黄柏元0.333%1.00
 35任达0.267%0.80
 36吴宏0.267%0.80
 37孙浩0.267%0.80
 38尹红安0.267%0.80
 39张金水0.267%0.80
 40李俊杰0.267%0.80
 41杨盛0.267%0.80
 42赵航0.267%0.80
 43深圳市族星汇富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0.001%0.02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项目2025年 6月 30日2024年 12月 31日 
 资产总额3,000,000.003,000,069.31 
 净资产3,000,000.003,000,000.00 
 项目2025年 1~6月2024年度 
 营业收入0.030.28 
 净利润0.000.00 
注:上表中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的族创汇才单体数据。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系宁艳华、王俊朝、王振华等四十二名自然人拟将其通过族创汇才持有的大族光伏1.50%股权全部转让予大族雪象并退出持股平台。本次股权转让为平价转让,交易定价依照四十二位出让方向族创汇才出资的金额而决定。本次交易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一至四十二:宁艳华、王俊朝、王振华等四十二名自然人
受让方:大族雪象
深圳市族创汇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企业”)于2021年3月17日在深圳市设立,由转让方与其它1位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

其中,转让方出资额为人民币299.98万元,占企业全部财产的99.993%。转让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部分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受让。现转让方与受让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财产份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转让方一:宁艳华同意以人民币63.98万的价格将其企业的财产份额21.328%转让给受让方深圳市大族雪象投资有限公司;
2、转让方二:王俊朝同意以人民币45万的价格将其企业的财产份额15%转让给受让方深圳市大族雪象投资有限公司;
3、转让方三:王振华同意以人民币23万的价格将其企业的财产份额7.667%转让给受让方深圳市大族雪象投资有限公司;
……
受让方应于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上述款项支付给转让方。

二、转让方保证对财产份额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个人在财产份额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财产份额未因个人原因被查封,保证财产份额不因个人原因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受让方对上述受让的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对企业债务(包括受让财产份额前)承担作为合伙人的责任。

……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各方签署后生效。各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商事登记机关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宁艳华、王俊朝、王振华等四十二名自然人拟将其通过族创汇才间接持有的大族光伏1.50%股权以转让族创汇才财产份额的形式全部转让予大族雪象并退出持股平台。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依然为大族光伏控股股东,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本次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次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方宁艳华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圳市族创汇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6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