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002615):调整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8:10:32 中财网
原标题:哈尔斯: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5-06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4年11月7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股票增值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同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增值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共计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120万份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4.07元/份。

6、2025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已实施完成了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六章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4.07元/份调整为3.82元/份。

二、本次调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份数量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3月11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份数量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2024年度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5月28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六章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公司若在行权前有派息,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V
0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经本次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4.07元/份调整为3.82元/份。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创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因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及2024年度权益分派而调整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调整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已实施完毕2024年前三季度及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调整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的原因及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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