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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601969):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8:10:39 中财网
原标题:海南矿业: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年8月制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
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质量为基础,为提升
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目的在于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内在价值,促进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的动态平衡,推动公司整体利益与股东长期回报可持续共同发展。

第四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基于市场规律、行业周期与公司实际,科学研判影响市值的关键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是持续、常态化的管理行为,公司应坚持长期价值导向,避免盲目追求短期利益。

(五)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及时关注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实时主动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六)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
秘书具体负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部门。总部职能部门、分子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和相关工作落实。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对市值管理工作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制定公司市值管理总体规划。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二)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三)构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合理薪酬体系及员工的有效激励体系。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升级完善长效激励机制,丰富对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的运用,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
议,推动公司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
各项工作,参加投资者关系活动。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性、加强舆情监测分析。

第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落实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具体
工作,加强对舆情的应对,确保市场信息透明;定期监控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定期报告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市值管理的主要方法
第十二条 建立科学的方法论
公司坚持以科学的方法论指导市值管理工作。公司建立以价值为核心的市值管理方法论,进行从价值创造、价值梳理到价值传播的全过程体系化管理。

第十三条 提升产业运营
公司应坚持战略引领和规范运作,夯实产业运营能力驱动内生成长。通过精益管理、增储提质、深耕行业、做精主业等方式,提高人均效能及净资产回报率等经营绩效,进而持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

第十四条 推进产业投资
公司应坚持推动符合战略规划的产业投资和并购重组。公司充分发挥专业、严谨、高效的投资决策和投后管理优势,聚焦战略性资源、跨周期品种和全球化并购机会,为实现快速做大做强提供重要驱动。

第十五条 坚持可持续发展
公司应坚持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战略与经营,构建对环境负责的生产方式、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文化和规范高效的治理体系,持续提升治理水平。

第十六条 坚持产融结合
公司应密切关注并积极把握市场融资机会,充分利用上市平台进行多元化融资,积极引入长期资金与战略投资者,持续促进产业发展,形成良性循环的产融结合发展模式。

第十七条 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公司应结合发展阶段及经营实际,适时持续推出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探索薪酬证券化等创新激励方式,丰富长效激励机制,实现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利益的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十八条 重视股东长期回报
公司应结合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制定中长期股东回报规划,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积极提升公司股息率和分红频率,原则上按年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可以根据公司情况实施中期现金分红。

第十九条 积极应用股份回购
公司应积极运用股份回购工具,研究建立常态化股份回购机制,适时开展股份回购,促进市值稳定发展。

第二十条 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在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基础上,充分结合投资者需求,主动进行自愿信息披露,持续提升信息披露有效性;有效进行舆情管理,对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股价的舆情及时响应、主动发声,防范虚假信息及误读风险,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公司形象及资本市场品牌声誉。

第二十一条 积极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应秉持合规、平等、主动和诚信的原则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与机构及个人投资者进行交流;不断创新沟通形式,便于有效触达广大中小投资者,向市场充分传递公司价值。

第二十二条 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除以上方式外,公司将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适时合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五章监测机制与应急措施
第二十三条 监测机制
公司应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进行监测,并设定预警目标值,一旦触发预警值,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采取适当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二十四条 面对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情形,公司将积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电话会议等方式传递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三)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状况,适时采取股份回购等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一)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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