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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美新材(002988):董事会换届选举

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8:20:56 中财网
原标题:豪美新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0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包括职工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董卫峰先生、李雪琴女士、董颖瑶女士、董卓轩先生、郭慧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晓峰先生、黄志雄先生、徐国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晓峰先生和黄志雄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晓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国富先生目前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尽快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他说明
(一)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董卫峰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4年8月至2012年9月任豪美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被评为广东省创新杰出企业家、中国创新型杰出企业家。

董卫峰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0%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以及间接通过清远市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32.81%的股份。

董卫峰先生于2023年12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24年1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候选人任职资格不受上述处罚事项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李雪琴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1999年至今任南金贸易公司负责人,2004年8月至2012年9月任豪美有限副董事长;2012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李雪琴女士通过南金贸易公司持有公司21.2%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雪琴女士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董颖瑶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科建装饰外销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董颖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董颖瑶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卫东、李雪琴之女;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董卓轩先生:1999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本科学历,2021年10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品牌管理经理等职务,2022年7月至今任贝克洛副总经理。

董卓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董卓轩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卫峰之子;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郭慧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2008年至今历任公司客户支持部主管、国内营销部总监助理、贝克洛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豪美精密营销部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2017年12月至2022年9月8日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9月9日至今任公司董事。

郭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晓峰先生,1962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本科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现吉林大学),获学士学位,1989年研究生毕业于湖南大学,获硕士学位,1996年晋升为副教授,2005年晋升为教授,历任湖南大学、广东工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南方学院教师、会计系主任等职务,现任广州软件学院教授,并兼任广东粤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晓峰先生自2025年4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晓峰先生长期从事财务管理、会计、企业管理的教学、研究以及企业咨询等工作,在《经济管理》、《当代财经》等杂志上发表论文60多篇;主编了《企业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等著作多本;主持及参与省级以上课题10多项。

张晓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黄志雄先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工商管理博士,经济师,曾长期任职地区市商委经委、广州人寿、粤财信托、广东证券等政府经管部门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010年8月起,在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同)工作,历任董事、副董事长、代理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长,现任顺钠股份副董事长;兼任顺钠股份子公司顺特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7月获聘为广东华南科技资本研究院高级顾问;2015年11月获聘为华南理工大学MPAcc(会计硕士)校外导师;2017年1月获聘为澳门城市大学商学院顾委会委员。2023年5月获聘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获聘为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

黄志雄先生自2025年4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志雄先生已取得证券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券经纪、证券代理发行、证券投资咨询、基金、期货从业资格及证券业二级水平证书,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志雄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徐国富先生,1966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日本北海道大学访问学者。历任中南大学材料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技术员、高级工程师、教授、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等职务,现任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材料科学与工程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有色金属材料科学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

徐国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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