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300433):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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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6日 19:00:3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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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蓝思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
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66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
7、出席对象:
(1)2025年9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H股股东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以下简称联交所披露网站)及公司网站(www.hnlens.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函及其他相关文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镇漓湘东路319号
蓝思科技办公大楼一楼VIP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3.00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4.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5.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6.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7.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2、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文件。
3、提案1和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A股股东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提交有关资料。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13:30至14:25。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镇漓湘东路319号
蓝思科技办公大楼一楼VIP会议室。
联系人:周天舒。
联系电话:0731-83285699
传真号码:0731-83285010
电子邮箱:lsgf@hnlens.com
(二)H股股东
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见公司于联交所披露网站发布的股东会通函及其他相关文件。
(三)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33;
2、投票简称:“蓝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每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3)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候选非独立董事人数(等额选举)或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差额选举)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候选独立董事人数(等额选举)或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独立董事人数(差额选举)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候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等额选举)或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差额选举)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2、股东可以登录
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网址后,在“上市公司股东会列表”选择“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
案
编
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 备注 |
|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 |
1.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 |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
3.00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
4.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
5.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
6.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
7.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
注:请股东针对各项提案组下的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具体规则参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未按规则填写的表决票将被视为无效投票。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委托股东证件号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流通/限售):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说明: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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