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300502):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5-041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相关数据如下:制造业(57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4),批发和零售业(1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农、林、牧、渔业(1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0),建筑业(10),房地产业(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采矿业(7),金融业(6),交通运输、仓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军梅,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威,202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祝琪梅,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4、审计收费 2025年审计费用双方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提议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天健是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