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达电路(301628):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628 证券简称:强达电路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4.4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1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102.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81.98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320.4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0月2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10208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249.04万元,其中2025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2.68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人民币26,315.1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同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146.02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64.50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10.52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10523号);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2025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支出,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2 月 10 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90.81万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及保本要求。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未超过公司审议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26,315.14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1,315.14万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5,000.00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改变。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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