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301193):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23236 债券简称:家联转债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张三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张三云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8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683,33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数量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结算为准。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2025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2025年5月30日披露了《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近日,公司收到张三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减持股份总数未超出计划减持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张三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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