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北方稀土(600111):北方稀土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6日 20:10:22 中财网
原标题:北方稀土:北方稀土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11 公司简称:北方稀土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
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
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北方稀土600111报告期未变更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
姓名吴永钢
电话0472-22077990472-2207525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 河大街83号
电子信箱cnrezqb@126.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47,317,652,807.1645,380,919,517.664.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264,939,349.6322,431,731,792.873.71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18,866,094,344.2712,989,826,200.1145.24
利润总额1,532,967,159.76333,779,115.38359.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1,313,511.7945,396,198.391,951.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96,638,713.0215,607,465.065,644.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5,385,523.7068,455,223.571,251.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6480.21增加3.8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760.01261,951.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760.01261,951.52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54,16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国有法人38.031,374,799,7910质押334,500,000
嘉鑫有限公司境外法人3.97143,359,02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3.84138,687,448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1.2545,255,67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932,147,62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其他0.6523,557,351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0.5620,301,48900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嘉实中证稀土产 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其他0.3612,888,081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方中证申万有 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279,882,22800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022L-CT001沪其他0.258,988,4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 一致行动的说明1.前十名股东中,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和第二大股东嘉鑫 有限公司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 2.包钢(集团)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其 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详,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不详。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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