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不锈(603878):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 8月修订)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2025年 8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融资行为,降低资金成本,减少融资风险,以提高资金运作效益,依据《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附属公司(指实际控制子公司及各分公司)的融资行为。 第三条融资工作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公司的融资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融资包括权益融资和债务融资。权益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追加资本金、增资扩股、发行股票;债务融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 第五条融资活动应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其原则为: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原则; (二)统一筹措,集中管理原则; (三)适度负债,防范风险原则; (四)权益融资不丧失控制权原则; (五)综合权衡,降低成本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融资决策 (一)发行股票、吸收直接投资或债券的方案,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拟定初步方案,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报股东会批准。 (二)根据公司股东会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和财务预算,董事会决定年度债务融资的额度以及结构,并授权董事长在此范围内批准贷款。 第七条融资组织 (一)公司财务部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1、完善公司融资管理制度; 2、关注金融环境的变化,防范政策风险; 3、编制融资计划,提出融资方案,并具体落实; 4、跟踪融资资金的使用、按照约定还本付息; 5 、做好融资合同文本的保管工作,健全融资档案,完善借款台账。 (二)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审核。 第八条融资业务的职务分离 (一)融资计划的编制人与审批人分离; (二)负责利息或股利的计算及会计核算的人员与支付利息或股利的人员分离。 第九条债务融资程序 (一)公司各部门在每月25日提交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 (二)公司财务部负责汇总资金计划,根据资金情况编制公司融资计划,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在每月30日向总经理办公会提交; (三)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的融资计划报公司董事长审批,突破年度预算确定的债务融资额度的融资计划,需根据授权由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四)根据经批准的融资计划,财务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五)借款合同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约定事项明确。除银行出具的格式借款合同外,其他形式的抵押、质押、保证合同需交由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必要时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借款合同; (七)资金到位后财务部门负责账务处理,跟踪资金使用。 第十条公司吸收直接投资程序 (一)公司吸收直接投资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与投资者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投资金额、所占股份、投资日期以及投资收益与风险的分担等。同时修订公司章程。 (三)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所筹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和实物资产的移交工作,并请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手续,公司据此向投资者签发出资证明。公司不得吸收投资者已设有担保物权及其他在产权上有瑕疵的资产作为出资。 (四)公司财务部进行账务处理。 (五)财务部负责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融资程序按照证监会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的,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公司设备管理部、资产使用部门对租赁资产进行验收。财务部拟定租赁合同,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后,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章融资的风险管理 第十三条权益融资风险管理 (一)权益融资风险主要来源于控制权的变动。 (二)在公司章程中应谨慎确定权力机构的运作规则。 (三)上市公司应熟悉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密切关注本公司股票交易情况,防范恶意收购。 第十四条债务融资风险管理 (一)严格按照年度预算从事融资活动,从总体上控制融资规模。 (二)财务部部长负责监督融资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按照融资计划指定的用途使用融资资金。 5 (三)建立借款月报制度,每月财务部编制借款月报表,在 日前上报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 (四)财务部部长跟踪借款的付息还本工作,出现资金周转不灵时,及时上报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银行、担保单位制定应急预案,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五)公司应每季度召开会议,对公司面临的负债融资风险进行评价,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第四章审计监督和信息披露 第十五条由公司审计部负责融资活动的监督评价。 (一)融资决策是否经过合法授权; (二)融资程序是否符合本制度规定; (三)融资账务处理是否准确、及时、完整; (四)融资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对重大融资风险进行责任认定;(五)对融资的利息支出和股利分配进行分析,对融资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价。 第十六条凡违反本制度办理融资事项的,不论是否造成损失公司可采取责令检讨、通报批评、责任人降职辞退等措施;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具体由审计部做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执行。 第十七条公司证券部为负责信息披露的部门,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于融资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 附件一:融资管理制度流程图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附件一:融资管理制度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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