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601231):商业行为与道德准则(2025年8月)

时间:2025年08月26日 20:46:26 中财网
原标题:环旭电子:商业行为与道德准则(2025年8月)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行为与道德准则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合称“公司”或“我们”)致力于寻求在生态面和道德面上对自然、人类与社会具有正面影响的经营之道。为了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实践良好的企业公民与社会责任,同时确保与所受管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持一致,公司特制定本《商业行为与道德准则》(以下简称“本准则”)。

我们必须努力促进营造诚实和当责的文化。我们对于遵循最高道德标准的承诺应体现在所有的商业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与员工、业务合作伙伴、竞争者、政府和公众(包含股东)的关系。

本准则规范之行为标准适用于广泛的商业行为,其虽无法完全涵盖商业活动中可能引起疑虑或涉及道德判断的各种情状,但仍应是公司全体人员商业行为与道德之最高指导方针。

1. 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经理人、监察人及董事(以下合称“环旭电子成员”)。其中,“员工”指与公司订立正式劳动关系的人员(包括处于新进试用期的人员),以及劳务派遣、外包人员、实习生、顾问以及以其他形式为公司提供劳务的人员。

所有环旭电子成员必须遵循本准则的规范及精神,避免出现不当行为。基于善意却违反法律或本准则的行为,仍可能会对公司或他人造成负面影响。

本准则规范内容涉及商业道德、信息披露、环境、公司治理体系、劳工、安全与卫生、与社会参与等面向。

我们最宝贵的资产之一就是公司诚信、专业与公平之信誉。环旭电子成员应理解到我们的行动就是我们的信誉基础,遵守本准则和相关适用法律是责无旁贷的。

2. 商业道德
公司承诺遵守所有中国及其他适用的国家和国际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以及营运地普遍接受的道德守则,环旭电子成员有责任以诚实和道德的方式行事并维护公司的最佳利益。

公司承诺维护最高的道德标准以善尽社会责任并追求商业上的成功,包括:2.1防止利益冲突
环旭电子成员应尽力避免自己与公司的利益存在可能或实际的冲突。利益冲突指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代表的公司利益与其个人、社会或经济利益之间的已实际存在或潜在的冲突,该冲突可能影响员工履行职责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影响公司与其竞争对手、业务合作伙伴间的关系或员工之间的关系,从而可能直接或间接地损害公司的利益。环旭电子成员一旦知悉有利益冲突之情形应立即自行回避,并应在从事可能构成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活动之前,向公司报告详情。

2.2禁止贿赂行为
公司秉持诚信与公正原则,遵守适用国家及地区的反贿赂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的相关法规、美国《反海外腐败法》(FCPA)及英国《反贿赂法》(UKBriberyAct)。

环旭电子成员不得向任何外部方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予、承诺或授权提供任何有价物(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现金等价物、礼品、贷款、债务免除、有价证券、折扣、各种名义的手续费、个人好处或帮助、招待、宴请、旅行邀请、会员服务、政治和慈善捐助、商业机会、优惠合同条款、雇用机会和医疗等),若该等有价物旨在或可能影响任何政府行为或商业决策,或影响任何外部方职责或职能的行使。环旭电子成员禁止提供疏通费。以上禁令同时适用于环旭电子成员利用公司资金承担相关支出与环旭电子成员利用自有资金自行承担相关支出的情形。

相应地,环旭电子成员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索取、胁迫、引诱、约定或接受任何旨在或可能影响其履职行为的有价物,或允许其近亲属索取、胁迫、引诱、约定或接受该等有价物。

在接受因职务产生的馈赠或招待时,须确保符合一般商业礼节与合理标准,不得接受金额过高或价值不相当之馈赠或招待。

如果我们的政策与当地的法律要求不一致,应当遵守更严格的规定。我们应该进一步考虑到礼物的接收者受到(更严格的)内部规则的约束。

2.3禁止舞弊行为
环旭电子成员应尽力追求公司所能正当合理获取的最大利益,在使用公司资产时,应确保其有效合法地使用在公司业务用途上。环旭电子成员不得利用不诚信或者其他不正当的手段,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给公司带来损失、风险或者其他不利影响。

2.4禁止内幕交易
环旭电子成员应遵守证券交易法及防范内幕交易管理作业程序之规定,不得泄漏或利用可能影响投资人买卖公司股票之未公开重大信息从事内幕交易,例如尚未宣布的合并与收购、尚未宣布的产品策略、营销计划及契约等,亦不得与任何其他人分享该信息。

2.5公平竞争
公司肯定公平竞争与反垄断之精神,并致力于维护公平的交易秩序。环旭电子成员从事所有商业行为均应符合公平竞争之精神,并遵守公平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反垄断合规指引。环旭电子成员严禁从事任何反竞争行为或垄断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与竞争者达成与价格、产量、销量、采购市场或销售市场等相关的共谋;与竞争者交换任何竞争性敏感信息;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任何固定或限制转售价格的协议;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等。

2.6贸易控制
我们从事跨国工作,我们认识到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出口、进口、禁运和联合抵制等控制措施。

这些措施可能限制我们向某些地方出售或交付产品。我们尊重各个国家的法规,并努力解决可能在这一关键领域产生的冲突。通过了解这些问题,我们确保我们的产品、服务或原材料适当、合法和尽快运输,从而增强我们的营运能力以及客户的业务业作。

2.7反洗钱与反恐怖主义融资
环旭电子成员不应隐匿非法交易收益或资助恐怖主义之资金,亦不得协助将非法交易收益或资助恐怖主义之资金转换为看似合法的资金。

2.8禁止不当政治捐献或慈善捐赠
公司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政治捐献,公司不通过直接向政府团队或者政党捐款来参与政治或选举程序,而是通过向政府提出合法、透明的主张来维护公司的利益。

公司从事慈善捐赠时,应符合相关法令规范以及公司的制度,确保捐献之合理性与合法性,避免造成变相行贿。相关的慈善捐赠,公司将根据适用的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2.9廉洁诚信
公司最宝贵的资产即是廉洁、专业与公正的信誉。环旭电子成员应秉持廉洁诚信原则履行其工作职责。

2.10保护知识产权
公司遵守所有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尊重他人的合法知识产权。环旭电子成员于任职期间创造出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发明与构想皆属公司的专有财产,应按照相关法律予以保护,所有技术、商业秘密或专有知识的移转皆须以妥善保护其知识产权的方式进行。

2.11遵守保密责任
本准则所称之机密信息包括有一旦揭露可能有利于竞争者且损害公司及其客户或供货商之虞之非公开信息,不仅包括实体的文件、设备、厂房,亦包含技术、营业秘密、专有知识等无形资产。除应遵照法规要求或经主管同意进行揭露外,环旭电子成员应保护自公司、客户或供货商取得之机密信息,不得为个人或第三人之利益而揭露或利用之。

2.12保护个人信息
公司应遵循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以保护员工、候选人、客户、供应商,以及其他业务合作伙伴的个人信息。公司将妥善管理及使用个人信息,并在搜集、处理、储存、使用或传输个人信息时注重隐私保护。

3. 信息披露
依法对外披露公司信息时,我们应尽力确保信息之完整、正确和实时性。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的成员应遵守公司内部会计原则,并符合适用之会计准则与相关法令。提交给政府机关或监管单位、公司的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之信息,内容不得有虚伪或隐匿之情事。环旭电子成员亦禁止故意:
(a)提供或使他人提供有重大误导、不完整或不真实之陈述予公司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b)直接或间接采取足以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向政府或管理机关申报或提交的数据或其他公开信息产生误导的行为。

4. 环境
公司以“零”为目标,零废弃物与零污染为终极里程。公司将全心保护地球环境,减少对周遭小区造成不良影响,并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在环境保护业务执行上,除了符合当地相关法规外,公司将遵守责任商业行为准则之标准,于各厂建立环境管理系统,配合最佳控制技术及污染防制设备,以确保日常营运与处置物质资源的主动作为,以有效降低对环境的冲击。

具体来说,公司承诺如下:
? 降低电力耗用。

? 改善水回收系统。

? 温室气体减量。

公司承诺以以下方式减低对环境的冲击影响:
? 周边噪音控制:我们极为重视厂区与邻近区域居民共存,于周遭厂区我们更落实噪音监测管控。

? 空气污染控制:公司设有优化空气污染防制设备。

? 水污染控制:公司废水的来源主要为工业制程之废水,我们极为重视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管理。

? 废弃物管理:我们藉制程减废并积极找寻可回收项目以达成“资源最大利用率”与“落实清洁生产”之目标。

5. 劳工和职场人道待遇
我们导入社会责任管理制度与相关社会责任政策,提供符合社会责任规范及保护员工权益的制度,以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无歧视、互相尊重、包容以及机会均等的工作环境。

具体来说,公司承诺将遵守当地法规及责任商业行为准则之劳工人权标准,包括:(a)注重人权:公司禁止任何苛刻和不人道对待,包括任何形式的骚扰、性侵犯、体罚、精神或身体压迫或口头辱骂,且制定了明确的纪律规范及程序,并向员工宣达。公司倡导没有任何恐吓或冒犯行为的工作环境,公司与彼此及第三方的沟通交流应始终秉承专业、尊重和公正不倚的态度。

(b)支援多元与公平机会:公司承诺于招募、雇用、奖励、升迁及提供其他就业条件时,不因人种、种族、肤色、性别、性别认同及表达、性倾向、婚姻状况、语言、国籍、公民身份、出生地、户籍地、宗教信仰、血统、家庭出身、阶级、肢体或精神残障、怀孕、健康状况、疾病史、样貌特征、退伍军人身份、工会成员身份、受保护的基因信息、与公司和工作无关的思想或政治立场,或其他受法律保护的特征而对员工产生歧视。

(c)职业选择之自由:公司确保所有工作均为自愿性,员工拥有随时自由离职或终止雇佣关系的权利。公司不使用被强逼、抵债或契约束缚的劳工、剥削或非自愿的监狱工人以及被奴役贩卖之人。

(d)薪资与福利:公司重视员工权益,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与福利。

(e)不雇用童工:公司不聘用未满16岁、低于我们营运所在国家要求应完成义务教育之年龄或最低就业年龄要求之儿童,并以前揭年龄最大者为准。公司采用建教合作计划时,将符合公司各实体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

(f)职涯发展与教育训练:公司建置完善教育资源与训练以满足员工学习的需求;(g)结社自由:公司尊重员工依当地法律自由结社并选择参加或不参加工会的权利。员工应得在没有恐惧、报复、威胁或骚扰的情况下,与公司管理层就工作条件进行沟通。

(h)其他人权保障措施:为保障人权,公司及其供货商应避免使用列于美国证管会【使用冲突矿产披露要求】上的冲突矿产。对这些矿产的采购和产销监管链,公司将进行严格的审核。

6. 安全与健康
作为公司文化的一部分,向提供员工“零风险”的工作环境为公司的最终目标。公司承诺依当地职场安全健康法规及责任商业行为准则之标准,提供员工一个符合安全、舒适且健康的工作环境。公司承诺建立并长期维护安全健康管理系统,以确保安全健康之管理与作业程序之控制,并监督、执行及持续改善安全与健康之表现。

公司将以下列措施提升安全与健康并减少伤害与疾病:
(a)厂区安全与健康管理、预防及预警机制强化:以公司安全与健康管理为基础进行系统设计,并结合扩大的指挥官运作体系,以建构更有效的公司厂区安全与健康管理机制,同时落实预防措施与预警机制。

(b)紧急应变:公司在安全方面以预防、预警及应变机制为基础进行系统设计,以强化灾害事故及异常事件的安全防护,并依据各种灾害事故之类型、危害程度及危险性来建立各种应变措施与程序。

(c)机器维修与防护:对于员工所操作的机器应适时并妥善地检查及维修,避免造成任何伤害。

(d)提供员工健全的健康诊断与医疗照顾:订立相关程序和体系来管理、追踪和报告员工职业伤害与疾病。

(e)职场健康促进改善活动计划:公司以预防医学为架构持续推动职场健康促进改善计划。

(f)卫生与员工餐厅:公司为员工提供干净的设施、干净的饮用水、清洁的食物。

7. 法规遵循以及公司治理
我们坚定地承诺将秉持诚实及正直的精神从事商业行为并遵守一切应适用之法规。环旭电子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从事不合法或不道德的行为指示他人为之。为使企业永续发展与提升企业价值,我们将在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构中持续保持营运上的弹性,公司治理架构应能明确划定与强化经营管理职能,并确保我们可以达成客户、股东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期望。

具体来说,我们在法规遵循与公司治理面向的承诺包含:
(a)营运风险管控:藉由有效的营运管理和精密的风险与危机管控,我们依据每项风险及其重要性级别实施适当的计划和实质控制。

(b)法律和客户要求:定期实施法规鉴别并掌握应适用的法律以及客户要求。

(c)沟通与议题管理:我们注重利害关系人之沟通,并主动传达重要议题之实践情形,持续提升利害关系人间之沟通与合作机制。

(d)法规遵循:环旭电子成员之行为应符合国际相关规范之要求,并遵守当地相关法规,包含公司法、证券交易法、公平交易法、商业会计法、政治献金法、贪污治罪条例、政府采购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相关环境法令等。

8. 社会参与
公司充分知悉作为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为善尽企业社会责任,对于公司各实体所营运的区域,我们承诺:
(a)保持社区参与及回馈,并提升就业能力;
(b)尽力维护当地的环境生态;
(c)协助社区发展及福利;
(d)透过NGO加强对区域的贡献;
(e)鼓励员工参与社区活动并主动办理社区活动。

公司希望发挥在供应链的影响力,引领并监督公司业务合作伙伴的业务活动符合本准则的规范。

公司要求业务合作伙伴遵守责任商业行为准则、公司供货商行为准则及当地法律法规,共同实践社会企业责任之要求。

9. 遵循本准则
所有环旭电子成员均应理解并恪遵本准则,本准则对每一个环旭电子成员皆同等适用。公司将严格执行本准则,环旭电子成员遵守本准则之承诺与实际执行情况,将纳为绩效考核之一环,据以核定其薪酬。

本公司集团永续发展委员会负有执行本准则之主要职权与责任,如为有关会计、内部控制或审计事项,则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集团永续发展委员应成立任务小组建立相关合理必要的程序,以创造当责的文化并落实本准则之遵循。

10.举报与程序
(一)举报
为发现、防止及避免任何不道德或违反本准则之行为,公司鼓励环旭电子成员及第三人对于任何可能涉及违反本准则之行为进行举报。如发现任何违反、疑似违反或可能导致违反本准则之情事,公司设有申诉举报信箱,并制定相关规定,使举报者可将事实或相关证据邮寄或上报至稽核单位或人事部门。即使是匿名举报,亦会受理。公司对举报事项将进行调查,并对举报者身份严格保密,以保障其安全与权益,防止其遭受任何形式的威胁、歧视或报复。

公司亦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以维护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包括但不限于:(a)所有举报材料及调查资料仅限于有职责处理该案件的人员查阅;
(b)案件处理过程中,除必要人员外,不公开相关当事人及调查细节,避免造成不当影响;(c)调查报告仅限依规定呈报被举报者的主管、相应管理层或奖惩委员会,并依法妥善存档;(d)对于在处理过程中故意或过失泄露案件信息的人员,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并予以相应处分。

检举事项除呈报公司管理层外,如涉及董事或高阶主管,须呈报至审计委员会。集团稽核单位负责贪污舞弊案件之调查与处理程序,重大事项会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贪污舞弊行为举报信箱:ethics@usiglobal.com
其它违规行为可联系厂区HR员工关系窗口或是透过以下厂区信箱进行事件举报:台湾厂区:tw.sys.er@usiglobal.com
昆山厂区:usi_cn_ks_er@usiglobal.com
上海厂区:zj.gp.hrer@usiglobal.com
惠州厂区:hrer@usiglobal.com
越南厂区:vn.dep.er@usiglobal.com
墨西哥厂区:mx.gp.hrer@usiglobal.com
(二)程序
公司对于任何违反本准则之行为采取零容忍政策,并将彻底调查任何经善意举报的违规事项,并实时处理。环旭电子成员有义务配合公司进行不当或不道德行为的调查程序。

公司对举报事项的处理遵循规范流程,包括以下步骤:举报信息根据案件性质由稽核单位或人事部门接收后,将进行初步评估,确认是否属于本准则适用范围并决定是否立案调查。若决定立案,公司将指派相关职能人员组成调查小组,并依实际情况进行资料审阅、访谈及事实调查。

调查结束后,稽核单位或人事部门将整理并记录调查过程、提供调查结论及建议处理措施,以书面报告或其他适当形式予以保存。根据案件的性质,相关事项将提报至相应管理层或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据此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并在必要时推动相关单位执行改进行动。对于非匿名举报者,在不违反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公司可提供适当反馈。所有案件记录将依法妥善保存。

倘经查证属实,公司将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与严重程度,采取适当的纠正或纪律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再培训、工作调整、申诫、小过、大过或解雇。

纪律处分将依据劳动契约、公司内部规范及适用法规,由相关部门依据公司调查程序作出决定。

相关人员亦应依公司要求进行改进或纠正。公司保留依据适用法律对违规人员进行求偿的权利。

同时,在不违反相关法令的前提下,违规人员之姓氏、违规内容及处理情形等信息,将实时揭露于公司内部。

(三)禁止报复
公司不容忍任何针对善意举报或提出与本准则相关疑虑的人员所采取的报复或不利对待行为。

公司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包括但不限于降职、调岗、刁难、骚扰、绩效否定、解雇、合同终止或其他任何对举报人不利的待遇。

我们相信,所有环旭电子成员能在无需担心惩罚或报复的环境中,开放地表达对违反本准则行为的疑虑或意见,是本准则得以有效落实的重要前提。

对于举报违反本准则行为的人员及其举报内容,公司将依法予以保密与保护,确保举报人不会因举报行为而遭受任何不公平对待。如举报内容经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任何实施报复或不当对待举报人的人员,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并予以相应处分。

11.培训
为确保员工了解并正确使用公司设立的举报渠道,公司每年对全体员工开展商业道德与行为准则、反贿赂、反舞弊及举报机制相关的年度培训,强化员工对举报渠道、保密措施、反报复政策等内容的认识,确保全体员工持续具备正确使用举报机制的能力与意识。

12.豁免与修改
除法律对于豁免程序另有规定外,公司仅能针对特定情形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后,豁免董事、监察人或经理人遵循本准则,豁免之信息应实时揭露,揭露之内容应包括:董事会通过豁免之日期、独立董事之反对或保留意见,豁免期间、豁免原因及豁免适用之准则等信息。

本准则对于审计委员会之规定,于监察人准用之。

本准则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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