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ST华微(600360):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8月26日 21:01:23 中财网
原标题:*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60 公司简称:*ST华微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960,295,304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4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32,650,040.34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2%,剩余74,336,775.12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ST华微600360ST华微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于馥铭于馥铭
电话0432-646845620432-64684562
办公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
电子信箱hwdz99@hwdz.com.cnhwdz99@hwdz.com.cn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6,419,641,077.196,395,049,134.710.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3,418,112,678.713,349,542,886.492.05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1,247,479,278.591,079,357,182.5015.58
利润总额125,547,909.6075,888,891.4865.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06,986,815.4667,591,379.1958.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114,114,658.0554,293,789.03110.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88,332,962.50119,606,815.95-26.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3.142.05增加1.0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110.0757.14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110.0757.14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1,00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 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 司境内非 国有法 人22.32214,326,6560质押214,326,656
林文耀境内自 然人0.807,636,0600 
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 新兴市场基金(美国)境外法 人0.787,453,1210 
梁沛光境内自 然人0.545,144,7000 
郑秋红境内自 然人0.494,676,4000 
施建兴境内自 然人0.474,483,7660 
邓启聪境内自 然人0.383,639,4700 
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 新兴市场中小企基金(美 国)境外法 人0.363,476,0300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客户资金-人境外法 人0.323,052,5620 
民币资金汇入      
张葆春境内自 然人0.302,900,0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公司未知其他社会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社会股东是否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前十名股东中, 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不适用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