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奥股份(605001):威奥股份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56.00万股,发行价格16.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538,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28,896,686.7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5日全部到账,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113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287.8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半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2,784.28万元。 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2,072.1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人民币63,355.22万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含税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8,100.0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255.1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根据上述管理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2020年5月1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嘉定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宁夏路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年5月1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唐山威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威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唐山威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内容。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元 1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3月25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000.86 万元及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1,147.40万元,共计5,148.26万元已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项目后续支出将通过自有资金支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2,072.1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其予以置换。 截至2020年5月22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共计人民币 36,904,216.36元。2020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904,216.3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1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须在2026年1月14日前归还。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须在2026年4月15日前归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为4.81亿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1.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青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青岛项目”):(1)项目概述 公司拟上市时,聘请了专业机构结合轨道交通行业细分市场和公司的自身情况,充分论证了青岛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拟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新建批量生产轨道交通车辆内部装饰类和设备类产品的生产基地,扩大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的产能。青岛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3,351.02万元,原定建设期18个月。 公司于2020年5月上市,自2020年以来,受大环境影响,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国内动车组新造及检修业务相关订单下滑较大,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客户开发及订单情况放缓了青岛项目建设,将预计投入使用时间由2021年11月延期至2023年12月。因受前述原因影响,公司亦未能在2023年12月前完成青岛项目。 但2023年以来,铁路行业呈现复苏趋势,因此,公司决定继续推进青岛项目的实施,将预定投入使用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 (2)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青岛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8,145.77万元。 2.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唐山)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唐山项目”)唐山项目系公司结合2018年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目的是进一步扩大产能、丰富产品结构、提高自动化水平和产品竞争力。近年来,外部宏观及市场环境较唐山项目确定时发生诸多变化,根据公司现阶段的实际经营情况,现有生产基地能够满足目前的经营需求,继续实施唐山项目已不符合公司实际需要。 综上,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为降低投资风险,合理有效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唐山项目,并于2023年12月15日通过了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终止唐山项目后,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公司将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12月 编制单位: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 注2: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唐山)建设项目,2023年12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轨 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唐山)建设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唐山项目。 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本年度产生的效益”披露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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