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605337):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5-060 转债代码:111014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6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6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应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90.00万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为人民币59,910.00万元。另扣除剩余发行费用(不含税)150.2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759.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28日到位,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3]8281号)。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2023年6月28日,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金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义支行、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澧浦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9月,公司披露了《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主体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公司接到持续督导机构东方投行的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暨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5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获准吸收合并投行业务全资子公司东方投行,吸收合并之后东方投行解散。东方证券已自证监会取得换发后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含“证券承销与保荐”。东方证券与东方投行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批复及相关要求推进实施吸收合并工作,自2024年9月2日起,东方投行存量客户与业务整体迁移并入东方证券,东方投行承接的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执行,东方投行对外签署的协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履行,东方投行全部债权及债务由东方证券依法承继。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了“李子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均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万吨含乳饮料生产线扩产及技术改造项23,557.00 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万元变更投向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李子园日处理1,000吨生乳深加工项目”,该项目由宁夏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2025年6月27日,公司与宁夏李子园食品有限公司、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澧浦支行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其中来自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本次现金管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该笔大额存单面值为5,000.00万元,公司2025年4月购入时支付利息金额136.76万元。 注3:该笔大额存单面值为3,000.00万元,公司2025年4月购入时支付利息金额68.15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5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李子转债”2025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募投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将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万吨含乳饮料生产线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3,557.00万元变更投向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李子园日处理1,000吨生乳深加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为1.5年,预计2027年建设完成。 注2:本项目建设期限预计18个月,项目建设期限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中已扣除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税)90.00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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