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克股份(300889):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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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7日 00:08:3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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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爱克股份: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
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深圳爱
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深圳爱
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爱
克莱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7.97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090,830,000.00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8,461,306.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982,368,693.4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11日到
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L1046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期使用募集资金615,316.4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
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0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本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储存、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
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9月分别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城支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弘雅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东方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洲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10月与全资子公司江门爱
克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深圳松岗东方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账号 |
755916145910206 |
39120188000097496 |
4000025029201118101 |
752373849733 |
79180078801600000996 |
9550880008283400300 |
337010100101933464 |
752374186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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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
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0月3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
26,355,565.90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6,177,358.50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
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爱
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L10502号)。
2020年12月30日和31日,公司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26,355,565.90元。2021年1月20日,公司
置换上述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总额26,177,358.50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LED景观照明照明灯具和智慧控
制器生产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 募集资金投
资额(万元) | 实际募集
资金投入
(万元) | 理财及利
息收入和
除手续费
(万元) | 募集资金
节余金额
(万元) |
LED景观
照明照
明灯具
和智慧
控制器
生产项
目 | 江门部
分 | 18,558.76 | 16,853.76 | 2,338.62 | 6,606.60 |
| 深圳部
分 | 32,000.00 | 29,437.03 | | |
智能研究院建设项
目 | 3,913.99 | 3,846.01 | 63.27 | 131.26 |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
资额(万元) | 实际募集
资金投入
(万元) | 理财及利
息收入和
除手续费
(万元) | 募集资金
节余金额
(万元) |
54,472.75 | 50,136.80 | 2,401.92 | 6,737.86 | |
注: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2.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
专户里存放的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通过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合规的资金管理方式,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取得了2,401.92万元的理财和
利息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2022年12月13日,公司“智能研究院建设项目"募集资
金专户资金余额为1,312,551.42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1,312,551.42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632,690,96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
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LED景观照明照明灯具和智慧控制器生产项目”募集资金
专户节余资金为66,066,032.34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66,066,032.34
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23,386,152.11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
户实际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
目节余资金66,066,032.34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LED景观照明灯
具和智慧控制器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0元。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
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审批程序及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并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如下: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上市公司使用节余资金
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公司“智能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
资金豁免董事会审议,其使用情况已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爱
克莱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6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00.00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27.97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09,083.00万元,扣除不
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846.1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236.87万元,超募资金为13,764.12万元。
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补充流
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06%。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补充
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06%。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补充流动
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06%。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810,202.36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0.9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LED景观照明灯具和智慧控制器生产项目实施地址变更:由广东
省江门市鹤山市鹤山工业城B区调整为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公明办
事处唐明公路南侧新纶科技产业园。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址、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LED景观照明灯具和智慧控制器
生产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址、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实施进度。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7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址、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8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爱
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爱
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9,083.00 | 本报告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 | | | | | | |
0 |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 | | | | | | |
0 | | | | | | | | |
0 | | | | | | | |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3] | 本报告期投
入金额 |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 | | | | (3)=(2)/(1) | | | |
| | | | | | | | |
否 | 50,558.76 | 46,290.78 | 0.00 | 46,290.
78 | 100 | 年
2023 12
月 | 26,876.70 | 是 |
否 | 3,913.99 | 3,846.00 | 0.00 | 3,846.0
1[2] | 100 | 2022年10
月 | 不适用[1] | 不适用 |
否 | 30,000.00 | 34,335.97 | 61.53 | 36,674.
60
[4] | 106.8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84,472.75 | 84,472.75 | 61.53 | 86,811.
39
[5] | | | 26,876.70 | |
| | | | | | | | |
否 | 13,764.12 | 13,764.12 | | 14,924.
25
[6] | 108.43 | | | |
否 | - | - | | - | | | | |
| 13,764.12 | 13,764.12 | | 14,924.
25 | | | | |
| 98,236.87 | 98,236.87 | 61.53 | 101,735.
64 | | | 26,876.7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智能研究院建设项目的目的为提高公司研发水平,提升产品竞争力,故不实现效益。
注:[2]智能研究院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差异0.01为尾差。
注:[3]LED景观照明灯具和智慧控制器生产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46,290.78万元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50,558.76万元扣除该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4,267.98万元(不含利
息收入);智能研究院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3,846.00万元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913.99万元扣除该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67.99万元(不含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来自于LED景观照明灯具和智慧控制器生产项目和智能研究院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不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流动资金的
金额。
注:[4]补充流动资金的截至报告期末与其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来自于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
注:[5]对照表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注:[6]公司超募资金为13,764.12万元(不含利息收入)。经审议,公司全部超募资金(含利息收入)均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的差额为超募资金的利息收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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