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301518):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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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7日 00:12:0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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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长华化学: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立信中联审字[2025]D-1843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CPA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立信中联审字[2025]D-1843号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华化学)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
长华化学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的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
长华化学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其他事项——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计报告仅供
长华化学公司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天津市 2025年8月25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