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崴电子(301458):董事会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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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7日 00:12:1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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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钧崴电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458 证券简称:
钧崴电子 编号:2025-037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颜睿志先生、翁文星先生、金昉音女士、张宗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哈宁先生、胡旭阳先生、史兴松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哈宁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哈宁先生、胡旭阳先生、史兴松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培训证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4名非独立董事和3二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颜睿志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新加坡国立大学硕士。2018年4月至今,任苏州华德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13年12月,任科伦电子科技董事长兼执行长;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颜睿志先生通过SkyLineGroupLtd.持有公司股份148,678,674股,占公司总股本55.7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颜睿志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
2、翁文星先生,1972年出生,马来西亚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新加坡国立大学硕士。1996年6月至2001年4月,历任PhilipsComponent(s ASEAN)LogisticHead、SalesManager;2001年5月至2008年9月,历任国巨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行销部Area经理、国巨(中国)市场行销经理、ACME行销经理、国益资深经理;2008年9月至今,历任苏州华德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文星先生通过HumbleElephantInternationalLimited(聚象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423,823股,占公司总股本2.03%。翁文星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
3、金昉音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台湾籍,东洛杉矶学院心理发展学士。
1996年6月至2005年2月,任优瑟、哈佛企业管理顾问公司副理;2005年4月至2008年2月,任科伦宝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理;2008年2月至2017年1月,任EVER-ISLAND行政管理中心协理;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昉音女士通过HumbleElephantInternationalLimited(聚象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07,941股,占公司总股本0.68%。金昉音女士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
4、张宗辉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籍,硕士学历,2012年9月至2015年1月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审计员,2015年2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任高级投资经理,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担任珠海华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VP,2021年1月至今担任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宗辉先生通过珠海华金尚盈三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42,294股,占公司总股本0.05%。张宗辉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哈宁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2年7月至2001年2月,历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助教、讲师;2001年12月至2011年12月,历任哈工大首
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12月至2018年5月,任哈工大八达集团总经理助理;2018年5月至今,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哈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2、胡旭阳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1997年1月至2004年10月,任浙江财经学院助教、讲师;2004年10月至2009年10月,任浙江财经学院副教授;2009年11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教授;2020年6月至2022年4月,任浙江盈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旭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3、史兴松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得克萨斯圣安东尼奥大学应用语言专业博士,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996年3月至2002年8月,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外语系讲师;2002年8月至2006年8月,读博期间任得克萨斯圣安东尼奥大学任助教;2006年11月至2012年12月,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商务英语系副教授;2012年12月至今,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商务英语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兴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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