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中 关 村(000931):公司为山东华素向烟台银行申请5,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5-098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山东华素向烟台银行申请 5,000万元融资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山东华素向烟台银行申请5,000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向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以下简称:烟台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以其商业用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融资授信即将到期,经与烟台银行协商,山东华素拟向该行申请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为1年,仍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小区9号楼、10号楼地下一层商业1、3、6、9共4套商业用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经威海华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抵押担保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威华地[2025]房字第20373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上述资产于价值时点2025年6月3日的评估价值为4,753.60万元人民币。 山东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以上董事同意”。 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0% 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药万维(北京)医 药有限公司、田丹、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94.214% 5.786%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00%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山东华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抵押资产基本情况 抵押资产为公司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小区9号楼、10号楼地下一层商业1、3、6、9共4套商业用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京房权证朝股份制字第00134号)以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京(2017)朝不动产权第0000139号),房产建筑面积合计为2,188.58平方米。上述抵押房产账面原值合计为2,373.52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账面净值合计为1,956.72万元。 本次抵押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抵押物过户税费等),及上述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各项费用按照中国税收法规规定的各项税费,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五、其他 1、此项业务用途为山东华素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山东华素经营收入。 2、山东华素资产质量较好,资产负债率较低,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3、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四环医药100%股权;四环医药持有北京华素94.214%股权;北京华素持有山东华素100%股权。 4、山东华素对上述担保出具了《反担保书》,以该公司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2,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7.98%和24.81%,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6,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7,3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8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6,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华素《营业执照》复印件; 3、山东华素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报表; 4、山东华素《反担保书》; 5、威华地[2025]房字第20373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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