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远股份(600955):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明确总经理及 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权限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除董事 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主要管理职能作出 规定。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 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公 司总经理任免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 第六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 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第七条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主持公司 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 经营管理层职权 第一节总经理任职资格 第八条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 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 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 悉本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诚 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九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十条董事可受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第二节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 外的管理人员; (八)本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总经理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 (一)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 联交易; (二)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的, 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关联交易。 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 别相关的交易,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应累计计 算。 如总经理为关联人,相关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三条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及时报告公司重大合 同的签署及履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公司遇有重大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类似事件时,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报 告。总经理应当保证其相关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性。 第十四条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并协助总经理作好公司日 第十五条总经理拟定有关公司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 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员工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 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并可邀 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三节副总经理职权 第十六条副总经理就其所主管的业务、分管的部门(单位) 以及日常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所负 责的各项工作,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主管是指副总经理对所主管的工作或业务负全面责任。包括 工作(业务)发展规划、相关制度的制订,对工作(业务)的指 导,工作(业务)推进中相关问题的协调解决,相关制度执行情 况的评价与监督等。 分管是指副总经理对所分管的部门(单位)或某专项工作负 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对分管部门(单位)的工作进行指导; (二)解决分管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对分管部门(单位)工作的开展和业务的发展进行协 调,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对分管部门(单位)全面完成年度责任目标负直接领 导、指导、督促职责; (五)加强对分管部门的日常管理,审批分管部门(单位) 日常管理中需分管领导审批的事项; (七)对分管部门(单位)工作或业务开展的合理性与科学 性进行评价,并主持、督促制订改进措施。 第十七条副总经理可以向总经理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第十八条副总经理根据业绩和表现,可以提请公司总经理解 聘或聘任自己所分管范围内的一般管理人员和员工。 第十九条及时完成总经理交办或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节财务总监职权 第二十条财务总监向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一条 财务总监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二)组织拟订公司的年度利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和费用 预算计划; (三)负责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季度、中期、年度财务报告 的审核; (四)控制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审核、监督公司资金运用及 收支平衡; (五)按月向总经理提交财务分析报告,提出改善生产经营 的建议; (六)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并负责新项目的资 金保障; (七)指导、检查、监督子公司的财务工作; (八)审核公司员工的差旅费、业务活动费以及其他一切行 (九)提出年终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十)财务总监对公司出现的财务异常波动情况,须随时向 总经理汇报,并提出正确及时的解决方案,配合公司作好相关的 信息披露工作; (十一)完成总经理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的日常工作形式为总经理办公会,会议 由总经理主持,由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办公室主 任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可邀请其他适当人员参加。 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的,应指定一位副总经理代其主持 会议。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处理公司日常的各项生产经营及 管理工作,检查、调度、督促并协调各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进展 情况,制订下一步工作计划,保证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所议事项应属于本工作细则规定 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分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原则上 每周一召开,临时会议根据所议事项不定期召开。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包 括以下内容:举行会议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具体内容。会议记录 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决策以下事项时,应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二)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公司投资计划; (三)决定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公 司基本管理制度; (四)决定公司各具体规章制度; (五)决定提请董事会任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六)决定任免董事会任免之外的公司部分负责人或其他 管理人员; (七)决定公司除由董事会决定以外的员工的工资、福利、 奖金及奖惩等事项; (八)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九)总经理认为执行董事会决议和日常经营管理中出现 的其他需要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 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私自 传播密级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内容经参会人员充分讨论 后,由总经理作出最后决策。 第五章 义务与责任 第三十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依诚信、勤勉、敬业、公 正原则工作。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三)切实履行职责,完成预定的经营管理目标和指标; (四)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五)接受董事会质询和监督; (六)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 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七)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 合同或进行交易; (八)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九)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以其他个人名义开 立账户存储; (十)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 供担保; (十一)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 司秘密; (十二)不得利用职权收取贿赂或者谋求其他非法报酬,不 得侵占公司财产; (十三)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十四)不得编造虚假的信息。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在执行职务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致 使公司遭受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造成重大损害的,经董事会 决议,给予处罚或提起法律起诉: (一)玩忽职守、处置不力; (二)超越董事会授权权限; (三)没有依照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违反本条例的非法所得归本公司所有。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工作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 《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修改时同。 本细则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如有与《公司章程》规定相冲突之处, 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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