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远股份(600955):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 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118号维远股份 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 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上述议案或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 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 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 信 后 , 可 根 据 使 用 手 册 ( 下 载 链 接 :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若广大投资者对本次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投资者 热线等方式向公司反馈,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一)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有效 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 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 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股东可以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信函、传 真方式进行登记的时间以公司实际收到信函或传真的时间为准,并需在2025年9月10日17:00前送达。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信函、传真登记的股东请在正式参会时提交上述资料原件。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 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118号 维远股份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118号维远股份办公楼五楼 联系部门:证券部 邮政编码:257400 联系电话:0546-5666889 传真:0546-5666688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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