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境(300140):2025-26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节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26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4年度,公司聘请了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作为审计机构。中审华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结合对审计机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多方面考量,拟继续聘请中审华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审华共有合伙人100人,注册会计师5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3人。 中审华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80,831.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4,297.3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752.55万元。 2024年度,中审华共承担22家上市公司和77家挂牌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分别为1,912.60万元和963.98万元,共计2,876.58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审华审计的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1家,同行业挂牌公司客户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华已购买职业保险,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符合相关规定,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审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2,600.8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9,081.7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中未发生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华近三年(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均已整改完毕。1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其中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0人次、行政监管措施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行业惩戒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徐洪钰,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2010年开始在中审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参与过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公司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2010年开始在中审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参与过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注册会计师:钱敏,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负责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04年11月开始在中审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以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公司审计费用为24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2025年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持平。以上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公允合理定价。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多方面考察及评价,中审华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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