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中国石油(60185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8月27日 02:16:19 中财网

原标题:中国石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A股股票代码:601857)













2025年 8月 26日

目 录

重要提示..........................................................................................................................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2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4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
董事会报告......................................................................................................................9
重要事项........................................................................................................................28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42
债券相关情况................................................................................................................44

财务报告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47
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 ..........................................................................136

备查文件......................................................................................................................16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163


重要提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除执行董事任立新先生、非执行董事谢军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出席外,其余董事会成员均出席了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任立新先生已书面委托黄永章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谢军先生已书面委托张道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公司董事长戴厚良先生、董事兼总裁黄永章先生、财务总监王华先生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经统筹考虑本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为回报股东,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以本公司 2025年 6月 30日的总股本 183,020,977,818股为基数派发 2025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 0.22元(含适用税项),总派息额约人民币 402.65亿元。
本半年度报告载有若干涉及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业务之前瞻性声明。由于相关声明所述情况之发生与否,非为本集团所能控制,这些前瞻性声明在本质上具有高度风险与不确定性。该等前瞻性声明乃本集团对未来事件之现有预期,并非对未来业绩的保证。实际成果可能与前瞻性声明所包含的内容存在差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本公司是于 1999年 11月 5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现已变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均简称“中国石油集团”)重组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中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本集团主要业务包括: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输送和销售及新能源业务;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及衍生化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及新材料业务;炼油产品和非油品的销售以及贸易业务;天然气的输送及销售业务。

本公司发行的 H股及 A股于 2000年 4月 7日及 2007年 11月 5日分别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公司法定代表人: 戴厚良
公司董事会秘书: 王华
联系地址: 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号
电话: 956100
传真: 86(10) 6209 9557
电子信箱: ir@petrochina.com.cn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梁刚
联系地址: 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号
电话: 956100-8
传真: 86(10) 6209 9557
电子信箱: ir@petrochina.com.cn

香港代表处总代表: 张磊
联系地址: 中国香港金钟道 89号力宝中心 2座 3705室
电话: (852) 2899 2010
传真: (852) 2899 2390
电子信箱: hko@petrochina.com.hk

公司法定地址: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 16号
邮政编码: 100011
公司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号
邮政编码: 100007
互联网网址: https://www.petrochina.com.cn
公司电子信箱: ir@petrochina.com.cn

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A股参阅《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登载本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s://www.sse.com.cn 本报告备置地点: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 9号

上市地点:
A股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简称: 中国石油
A股股票代码: 601857
H股上市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H股简称: 中国石油股份
H股股票代号: 857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1、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1、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营业收入 1,450,099 1,554,973 1,553,869 (6.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4,007 88,806 88,611 (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7,063 218,419 217,329 4.0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46 0.49 0.48 (5.4)
摊薄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46 0.49 0.48 (5.4)
净资产收益率(%) 5.4 5.9 5.9 (0.5)个百分点
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项目 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期末增减(%)
总资产 2,849,390 2,752,751 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555,667 1,515,132 2.7
2、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报告期比上年
(a)
项目 报告期 (追溯后) (追溯前)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450,099 1,554,973 1,553,869 (6.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993 88,802 88,607 (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84,116 91,788 91,590 (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7,063 218,419 217,329 4.0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46 0.49 0.48 (5.4)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46 0.49 0.48 (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4 5.9 6.0 (0.5)个百分点
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项目 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期末增减(%)
总资产 2,849,632 2,753,007 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555,893 1,515,371 2.7
(a) 2024年,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大庆油田”)自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收购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中油电能”)100%股权,自 2024年 10月 29日起合并中油电能财务报表。

本集团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要求,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比较期间相关财务数据进行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72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773
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246)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5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93
小计 (103)
所得税影响额
14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
(34)
合计 (123)

4、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936.80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936.66亿元,差异为人民币 0.14亿元;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17,529.16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17,531.42亿元,差异为人民币 2.26亿元。本集团的准则差异主要是由于 1999年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评估所致。

本公司 1999年重组改制时,对于中国石油集团投入的资产和负债于 1999年进行了评估,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对上述评估结果中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部分未予确认。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优先股事项,无因送股、配股等原因引起股份总数及结构变动。

2、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 2025年 6月 30日,本公司的股东总数为 482,353名,其中境内 A股股东477,228名,境外 H股记名股东 5,125名。

(1)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优先股事项,无因送股、配股等原因引起股份总数及结构变动。

2、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 2025年 6月 30日,本公司的股东总数为 482,353名,其中境内 A股股东477,228名,境外 H股记名股东 5,125名。

(1)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a)
中国石油集团 国有法人 150,923,565,570 82.46 0 0 0
(b) (c)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0,920,040,091 11.43 +875,483 0 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830,210,000 1.00 0 0 0
(“中国石化集团”)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20,165,128 0.56 0 0 0
(d)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856,396,772 0.47 -35,042,453 0 0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交易型开放
国有法人 222,334,797 0.12 +9,387,834 0 0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国丰兴华(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国丰兴华鸿鹄志远二期私募 其他 217,213,578 0.12 - 0 0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
瑞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其他 202,412,946 0.11 +6,753,498 0 0 投资基金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01,695,000 0.11 0 0 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
其他 168,423,661 0.09 -16,099,940 0 0
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a) 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td.间接持有的 H股。

(b)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 H股。

(c) 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td.持有 291,518,000股 H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0.16%,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d)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股。

(2)前 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2)前 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a)
1 中国石油集团 150,923,565,570 A股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20,920,040,091 H股
3 中国石化集团 1,830,210,000 A股
4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020,165,128
A股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856,396,772
A股
6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22,334,797 A股
国丰兴华(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丰兴华鸿鹄志远二期私募7 217,213,578 A股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8 202,412,946
A股
投资基金
9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95,000 A股
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 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168,423,661 A股 (a) 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td.间接持有的 H股,该等 H股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上述股东回购专户情况的说明:上述股东中,不存在回购专户。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前 10名股东之间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在报告期内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的说明:上述股东在报告期内均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3)前 10名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披露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 2025年 6月 30日,据董事所知,除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外,以下人士在本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第 2及第 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
(3)前 10名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披露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 2025年 6月 30日,据董事所知,除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外,以下人士在本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第 2及第 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
A股 150,923,565,570(好仓) 实益拥有人 93.21 82.46
中国石油集团
大股东所控制的
(a)
H股 291,518,000(好仓) 1.38 0.16
法团的权益
大股东所控制的
(b)
BlackRock, Inc. H股 1,498,310,952(好仓) 7.10 0.82
法团的权益
(a) 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td.持有 291,518,000股 H股(好仓)。中国
石油集团被视为拥有 Fairy King Investments Ltd.持有的 H股。


(b) BlackRock, Inc. 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 H股中享有利益,1,498,310,952股 H股(好仓)以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的身份持有,包括其通过非上市衍生工具(以现金交收)而拥有的 32,358,000股相关股份的权益。


于2025年6月30日,据董事所知,除上述所披露者之外,概无任何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存置的股份权益及淡仓登记册上记录权益。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董事会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提呈董事会报告,以供省览。

1、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5年上半年,世界经济保持增长,但关税政策等不确定性增加;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发展新动能不断成长壮大,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3%。

全球石油市场供需宽松,国际原油价格总体震荡下行,均价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国内成品油市场持续面临替代能源影响,天然气市场消费量基本稳定。

本集团积极主动加强市场形势分析研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生产经营、提质增效、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安全环保等工作,油气产量稳中有增,炼油化工转型升级深入推进,国内成品油、天然气销量、化工产品销量保持增长,成品油和天然气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保持快速发展,主要成本费用有效控制,安全环保形势保持稳定。公司上半年经营效益好于预期,各业务分部保持盈利,财务状况健康良好,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1)市场回顾
● 原油市场
2025年上半年,受全球宏观经济、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国际油价整体呈现“V型”走势,均价同比下行,布伦特原油现货平均价格为71.87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84.06美元/桶下跌14.5%;美国西得克萨斯中质原油现货平均价格为67.60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78.95美元/桶下跌14.4%。

据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资料显示,2025年上半年国内规模以上工业原油产量10,848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1.3%;原油进口量27,939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1.4%。

● 成品油市场
2025年上半年,替代能源竞争加速,国内汽油、柴油消费持续受到抑制,随
着航空出行市场持续复苏,煤油消费保持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25年上半年国内规模以上工业原油加工量36,161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1.6%。国内成品油价格走势与国际市场油价变化趋势基本保持一致,国家10次调整国内汽油、柴油价格,汽油、柴油标准品价格分别累计下调人民币330元/吨、315元/吨。

● 化工市场
2025年上半年,受国家促消费政策拉动,化工产品需求稳步增长,但随着新增产能投放,供需保持宽松态势,主要化工产品价格因国际油价回落而下跌,生产利润仍处于低位。

● 天然气市场
2025年上半年,全球天然气市场供需结构性偏紧,国际主要天然气市场价格同比大幅上涨。中国经济稳中有进,但受供暖季气温偏高等因素影响,天然气消费受到抑制。

据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料显示,2025年上半年国内规模以上工业天然气产量1,308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5.8%;天然气进口量5,955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7.8%;天然气表观消费量2,119.7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0.9%。

(2)业务回顾
● 油气和新能源业务
国内油气业务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国内油气业务聚焦提高储采比、努力实现增储上产良性循环,突出重点盆地、重点区带,大力实施高效勘探,取得多项重要突破和重要发现;坚持效益开发,优化产能建设部署,多措并举提高采收率、控制递减率,加快吉木萨尔、古龙页岩油国家级示范区和鄂东大宁—吉县煤岩气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储气库建设和注采转换。上半年国内实现原油产量 395.2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 392.8百万桶增长 0.6%;可销售天然气产量 2,602.6十亿立方英尺,比
上年同期的 2,486.8十亿立方英尺增长 4.7%;油气当量产量 828.9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 807.3百万桶增长 2.7%。

海外油气业务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海外油气业务兼顾成熟区和新区,强化高效立体勘探,风险勘探和滚动勘探获得新进展、新发现;加强专业化管理,突出产能接替,一体推进新井上产和老井挖潜,扎实推进稳产上产;积极做好新项目开发和现有项目延期工作,推动低效资产转让退出,持续优化资产结构。上半年海外实现原油产量 81.2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 82.0百万桶下降 1.0%;可销售天然气产量 81.0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的 97.4十亿立方英尺下降 16.8%;油气当量产量 94.7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 98.2百万桶下降 3.6%,占本集团油气当量产量的 10.3%。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原油产量 476.4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 474.8百万桶增长 0.3%;可销售天然气产量 2,683.6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的 2,584.2十亿立方英尺增长 3.8%;油气当量产量 923.6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 905.5百万桶增长 2.0%。天然气产量占油气当量产量的比重持续提升,油气产量结构进一步优化。

新能源业务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新能源业务紧跟市场趋势和政策导向,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和发展策略。新获风光发电指标1,638万千瓦,新签地热供暖合同面积5,542万平方米。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塔里木上库光伏项目并网发电,吉林昂格风电项目高效运营。2025年上半年风光发电量 36.9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的 21.7亿千瓦时增长 70.0%。全产业链协同推进碳捕集、利用及封存(CCUS)业务,上半年捕集、利用二氧化碳 130.5万吨,实现驱油 30万吨。


油气和新能源分部主要数据
单位 2025年上半年 2024年上半年 比上年同期增减(%)
(a)
原油产量 百万桶 476.4 474.8 0.3
其中:国内 百万桶 395.2 392.8 0.6
海外 百万桶 81.2 82.0 (1.0)
(a)
可销售天然气产量 十亿立方英尺 2,683.6 2,584.2 3.8
其中:国内 十亿立方英尺 2,602.6 2,486.8 4.7
海外 十亿立方英尺 81.0 97.4 (16.8)
油气当量产量 百万桶 923.6 905.5 2.0
其中:国内 百万桶 828.9 807.3 2.7
海外 百万桶 94.7 98.2 (3.6)
风光发电量 亿千瓦时 36.9 21.7 70.0
(a) 原油按 1吨=7.389桶,天然气按 1立方米=35.315立方英尺换算。

●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业务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炼油化工和新材料业务精心组织生产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优化原油资源配置,紧盯市场变化动态调整产品结构,增产增销高效益炼油产品和高附加值化工产品;加大新产品新材料研发力度,产销研协同打造优势产品;坚持高端、智能、绿色方向,持续推动炼化转型升级,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实现中交,蓝海新材料公司高端聚烯烃项目、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乙烷制乙烯二期项目积极推进,乌鲁木齐石化公司芳烃产业链项目顺利启动;加大炼油特色产品和化工产品营销力度,开辟线上销售渠道,推进重点客户衔接,强化渠道拓展和库存运作,化工产品销量保持增长,保税船用燃料油、石蜡等产品市场份额保持领先优势。

上半年加工原油 694.3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 693.3百万桶增长 0.1%;生产成品油 5,957.2万吨,比上年同期的 6,011.9万吨下降 0.9%;化工产品商品量 1,997.1万吨,比上年同期的 1,904.3万吨增长 4.9%,其中合成树脂产量 693.8万吨,比上年同期的 659.0万吨增长 5.3%;合成纤维原料及聚合物产量 66.7万吨,比上年同期的 58.4万吨增长 14.2%;合成橡胶产量 54.2万吨,比上年同期的 49.9万吨增长 8.7%;新材料产量 166.5万吨,比上年同期的 107.4万吨增长 54.9%。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主要数据
单位 2025年上半年 2024年上半年 比上年同期增减(%)
(a)
原油加工量 百万桶
694.3 693.3 0.1
汽油、煤油、柴油产量 千吨
59,572 60,119 (0.9)
其中:汽油 千吨
23,355 24,403 (4.3)
煤油 千吨
9,631 8,954 7.6
柴油 千吨
26,586 26,762 (0.7)
石油产品综合商品收率 %
(0.45)个百分点
94.53 94.98
乙烯 千吨
4,473 4,249 5.3
合成树脂 千吨
6,938 6,590 5.3
合成纤维原料及聚合物 千吨
667 584 14.2
合成橡胶 千吨
542 499 8.7
尿素 千吨 (b)
1,296 1,487 (12.8)
(a) 原油按 1吨=7.389桶换算。

(b) 尿素产量同比下降主要由于部分企业化肥装置按计划停工检修。

● 销售业务
国内业务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国内销售业务加强市场量化分析,分品种、区域、客户开展差异化营销,推动国内成品油销量逆势增长,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积极布局 LNG终端加注和充换电业务,车用 LNG加注量同比增长 58.9%,充换电量增长 213.0%;开展非油品业务线上线下全渠道攻坚,加大力度推动重点品类运营,稳步拓展新业务新市场。

国际贸易业务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贸易业务加强国际市场分析研判,完善全球贸易网络体系,统筹运用国内国际市场和资源,助力产业链降本增效。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汽油、煤油、柴油7,783.1万吨,比上年同期的7,905.3万吨下降1.5%,其中国内销售汽油、煤油、柴油5,864.6万吨,比上年同期的5,844.7万吨增长0.3%。


销售分部主要数据
生产经营数据 单位 2025年上半年 2024年上半年 比上年同期增减(%) 汽油、煤油、柴油总销售量 千吨 77,831 79,053 (1.5)
其中:汽油 千吨 30,872 32,503 (5.0)
煤油 千吨 11,510 10,243 12.4
柴油 千吨 35,449 36,307 (2.4)
汽油、煤油、柴油国内销售量 千吨 58,646 58,447 0.3
其中:汽油 千吨 24,399 25,217 (3.2)
煤油 千吨 5,370 5,173 3.8
柴油 千吨 28,877 28,057 2.9

加油站及便利店数量 单位 2025年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比上年末增减(%) 加油站数量 座 22,223 22,441 (1.0)
其中:自营加油站 座 20,458 20,429 0.1
便利店数量 座 19,963 19,700 1.3

● 天然气销售业务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天然气销售业务持续优化资源池结构,有效控制综合采购成本;坚持批发、零售一体化营销,持续优化销售流向,积极拓展直销客户和工业客户,努力提升高效市场、高端客户销量占比。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天然气1,514.95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的1,472.17亿立方米增长2.9%,其中国内销售天然气1,197.67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的1,149.37亿立方米增长4.2%。

2、经营业绩回顾
(1)以下涉及的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
● 合并经营业绩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4,500.9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5,549.73亿元下降 6.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 840.0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888.06亿元下降 5.4%;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 0.46元。

营业收入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4,500.9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5,549.73亿元下降 6.7%,主要由于本集团原油、成品油价格下降及
油气产品销量变化综合影响。下表列示了本集团 2025年上半年及 2024年上半年主要产品对外销售数量、平均实现价格以及各自的变化率:
销售量(千吨) 平均实现价格(人民币元/吨)

2025年 2024年 变化率 2025年 2024年 变化率

上半年 上半年 (%) 上半年 上半年 (%)
(a)
原油 71,125 67,129 6.0 3,690 4,207 (12.3)
(b)
天然气(亿立方米、人民币元/千立方米) 1,514.95 1,472.17 2.9 2,334 2,219 5.2 汽油 30,872 32,503 (5.0) 7,742 8,341 (7.2)
煤油 11,510 10,243 12.4 5,011 5,833 (14.1)
柴油 35,449 36,307 (2.4) 6,213 6,857 (9.4)
聚乙烯 3,791 3,132 21.0 7,132 7,434 (4.1)
聚丙烯 1,621 1,866 (13.1) 6,935 6,801 2.0
润滑油 1,003 1,010 (0.7) 7,999 8,526 (6.2)
(a) 原油为本集团全部外销原油。

(b) 天然气为本集团全部外销天然气,天然气实现价格为本集团对外销售价格,价格同比增长主要由于国际贸易价格上升。

经营支出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经营支出为人民币 13,330.6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4,297.74亿元下降 6.8%,其中:
采购、服务及其他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采购、服务及其他为人民币9,826.0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0,643.73亿元下降 7.7%,主要由于随着国际油价下降,本集团外购原油、原料油等采购支出减少。

员工费用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员工费用(包括员工以及市场化临时性、季节性用工的工资、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培训费等附加费)为人民币 825.82亿元,与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826.97亿元基本持平。

勘探费用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勘探费用为人民币 60.1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79.42亿元减少人民币 19.26亿元,主要由于本集团坚持高效勘探,优化油气勘探工作部署。

折旧、折耗及摊销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折旧、折耗及摊销为人民币1,213.4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167.02亿元增长 4.0%,主要由于油气产量增加、固定资产和油气资产原值增加以及随着油价下降、油气资产折耗率增加。

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为人民币 259.9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272.06亿元下降 4.5%,主要由于本
集团坚持低成本发展,持续压降非生产性支出。

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为人民币 1,258.2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348.50亿元下降 6.7%。其中:消费税为人民币 867.8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869.36亿元下降 0.2%;资源税为人民币 145.8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53.96亿元下降 5.3%;石油特别收益金为人民币 19.9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92.77亿元减少人民币 72.79亿元;矿业权出让收益为人民币 22.9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21.64亿元增长 6.0%。

其他收入净值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其他收入净值为人民币 113.0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39.96亿元增加人民币 73.11亿元,主要由于本年金融衍生品投资收益变动影响。

经营利润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经营利润为人民币 1,170.3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251.99亿元下降 6.5%。

汇兑净(损失)/收益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汇兑净损失为人民币 0.21亿元,上年同期汇兑净收益为人民币 2.47亿元,主要是由于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变动影响。

利息净支出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利息净支出为人民币 55.9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63.27亿元下降 11.6%,主要由于本集团降低债务融资单位成本。

税前利润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税前利润为人民币 1,210.9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294.11亿元下降 6.4%。

所得税费用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 274.1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296.02亿元下降 7.4%,主要由于税前利润减少。

净利润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936.8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998.09亿元下降 6.1%。

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利润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利润为人民币 96.7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10.03亿元下降 12.1%,主要由于本集团非全资附属公司利润下降。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840.0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888.06亿元下降 5.4%。

● 分部业绩
油气和新能源
营业收入 2025年上半年,油气和新能源分部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226.6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4,512.06亿元下降 6.3%,主要由于原油销售价格下降、油气产量增加综合影响。平均实现原油价格为 66.21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 77.45美元/桶下降 14.5%。

经营支出 2025年上半年,油气和新能源分部经营支出为人民币 3,369.8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3,592.77亿元下降 6.2%,主要由于采购支出及税费支出减少。单位油气操作成本为 10.14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 11.03美元/桶下降 8.1%,主要由于作业费等基本运行费减少。

经营利润 2025年上半年,油气和新能源分部持续推进高效勘探、效益开发,加强油气生产成本管理,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 856.8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919.29亿元下降 6.8%,主要由于原油销售价格下降。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营业收入 2025年上半年,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541.7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6,355.66亿元下降12.8%,主要由于炼油产品、大部分化工产品价格下降。

经营支出 2025年上半年,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经营支出为人民币5,431.1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6,219.37亿元下降12.7%,主要由于原油、原料油采购以及外购动力支出减少。炼油单位现金加工成本为人民币211.07元/吨,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15.91元/吨下降2.2%。

经营利润 2025年上半年,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以市场为导向,坚持精细化管理,根据市场需求及时优化产品结构,推进减油增化、减油增特,加强成本对标分析,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10.5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36.29亿元减少
人民币105.03亿元下降8.0%,主要由于随着原油及成品油价格下降,炼油业务毛利空间收窄;化工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3.9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1.26亿元减少人民币17.34亿元,主要由于大部分化工产品价格下降,化工业务毛利空间收窄。

销售
营业收入 2025年上半年,销售分部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1,697.5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2,691.26亿元下降 7.8%,主要由于贸易收入减少及成品油销售价格下降。

经营支出 2025年上半年,销售分部经营支出为人民币 11,621.8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2,590.22亿元下降 7.7%,主要由于成品油采购支出及国际贸易采购支出减少。

经营利润 2025年上半年,销售分部不断强化市场营销,积极扩销降库,努力在保障生产后路畅通的情况下推动产业链价值最大化,大力发展 LNG终端加注、汽车充换电和非油品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 75.6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01.04亿元下降 25.2%,主要由于成品油销售价格下降以及国际贸易业务毛利减少。

天然气销售
营业收入 2025年上半年,天然气销售分部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109.4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980.79亿元增长4.3%,主要由于国内天然气销量增长。

经营支出 2025年上半年,天然气销售分部经营支出为人民币2,923.1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812.74亿元增长3.9%,主要由于天然气采购量增加。

经营利润 2025年上半年,天然气销售分部持续优化资源池结构和客户结构,巩固市场优势地位,努力增强天然气产业链创效能力,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 186.2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68.05亿元增长 10.8%。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国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4,964.94亿元,占本集团总营业收入的 34.2%;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 191.13亿元,占本集团税前利润的15.8%。(国际业务不构成本集团独立的经营分部,国际业务的各项财务数据已包含在前述各相关经营分部财务数据中。)
●资产、负债及权益情况
下表列示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主要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

总资产
2,849,390 2,752,751 3.5
流动资产 710,678 590,844 20.3
非流动资产
2,138,712 2,161,907 (1.1)
总负债
1,096,474 1,043,128 5.1
流动负债
684,270 637,317 7.4
非流动负债
412,204 405,811 1.6
母公司股东权益
1,555,667 1,515,132 2.7
股本
183,021 183,021 0.0
储备
347,225 344,840 0.7
留存收益
1,025,421 987,271 3.9
权益合计
1,752,916 1,709,623 2.5
总资产人民币 28,493.90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27,527.51亿元增长 3.5%。

其中:
流动资产人民币 7,106.78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5,908.44亿元增长 20.3%,主要由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收账款增加。

非流动资产人民币 21,387.12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21,619.07亿元下降1.1%,主要由于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净值减少。

总负债人民币 10,964.74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10,431.28亿元增长 5.1%。

其中:
流动负债人民币 6,842.70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6,373.17亿元增长 7.4%,主要由于贸易业务应付账款及应计负债增加、短期借款增加。

非流动负债人民币 4,122.04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4,058.11亿元增长 1.6%,主要由于租赁负债增加。

母公司股东权益人民币 15,556.67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15,151.32亿元增长 2.7%,主要由于留存收益增加。

● 现金流量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以及短期和长期借款等。本集团的资金主要用于经营活动、资本性支出、偿还短期和长期借款以及向股东分配股利。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 2025年上半年和 2024年上半年的现金流量以及各个时期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总资产人民币 28,493.90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27,527.51亿元增长 3.5%。

其中:
流动资产人民币 7,106.78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5,908.44亿元增长 20.3%,主要由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收账款增加。

非流动资产人民币 21,387.12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21,619.07亿元下降1.1%,主要由于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净值减少。

总负债人民币 10,964.74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10,431.28亿元增长 5.1%。

其中:
流动负债人民币 6,842.70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6,373.17亿元增长 7.4%,主要由于贸易业务应付账款及应计负债增加、短期借款增加。

非流动负债人民币 4,122.04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4,058.11亿元增长 1.6%,主要由于租赁负债增加。

母公司股东权益人民币 15,556.67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 15,151.32亿元增长 2.7%,主要由于留存收益增加。

● 现金流量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以及短期和长期借款等。本集团的资金主要用于经营活动、资本性支出、偿还短期和长期借款以及向股东分配股利。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 2025年上半年和 2024年上半年的现金流量以及各个时期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7,063 218,419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159) (141,375)
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54,912) (133,006)
外币折算差额 655 (93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24,124
192,1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2,270.6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184.19亿元增长4.0%,主要由于报告期利润减少、营运资金及税费变动综合影响。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拥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2,241.24亿元,其中人民币约占47.3%,美元约占47.2%,港币约占3.9%,其他币种约占1.6%。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 1,211.5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 1,413.75亿元下降 14.3%,主要由于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以及购建物业、厂房及机器设备付现支出减少。

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549.1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330.06亿元下降58.7%,主要由于偿还有息债务同比减少。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于 2025年 6月 30日和 2024年 12月 31日的债务净额:
2025年6月30日 人民币百万元
 
短期债务(包括长期债务的流动部分) 149,239 138,783
长期债务 91,905 98,072
债务总额 241,144 236,855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24,124 172,477
债务净额 17,020 64,378


下表依据财务状况表日剩余合同的最早到期日列示了借款的到期期限分析,披露的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



2025年6月30日
人民币百万元

须于一年之内偿还 143,250
152,724

11,156 30,656
须于一至两年之内偿还

34,157 42,314
须于两至五年之内偿还

55,499 46,005
须于五年之后偿还
253,536 262,225


本集团于2025年6月30日的债务总额中,约47.3%为固定利率贷款,约52.7%为浮动利率贷款;人民币债务约占 57.5%,美元债务约占 39.7%,其他币种债务约占 2.8%。本集团于 2025年 6月 30日资本负债率(资本负债率=有息债务/(有息债务+权益总额))为 12.1%(2024年 12月 31日:12.2%)。

● 资本性支出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坚持严谨投资、精准投资、效益投资理念,加强投资精益化管理,努力提升投资回报,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642.29亿元。2025年全年资本性支出预计为人民币 2,622.00亿元。下表列出了 2025年上半年和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资本性支出情况以及 2025年全年本集团各业务分部资本性支出的预测值。


年 2024年年 2025年全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 (%) (%)
油气和新能源
49,432 76.96 67,418 85.40 210,000 80.09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12,651 19.70 9,666 12.24 36,500 13.92 销售 589 0.92 827 1.05 7,600 2.90
天然气销售
936 1.46 576 0.73 5,500 2.10
总部及其他
合计 64,229 100.00 78,947 100.00 262,200 100.00



油气和新能源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油气和新能源分部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494.32亿元,主要用于继续聚焦国内松辽、鄂尔多斯、准噶尔、塔里木、四川、渤海湾等重点盆地的规模效益勘探开发,加大页岩气、页岩油等非常规资源开发力度,加快储气能力建设,推进清洁电力、地热供暖、CCUS及氢能示范等新能源工程;海外在做好中东、中亚、美洲、亚太等合作区现有项目经营的同时,推进自主勘探项目建设,稳妥推进新项目开发。

预计 2025年全年本集团油气和新能源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2,100.00亿元。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126.51亿元,主要用于建成投产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实施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蓝海新材料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有序推进抚顺石化公司等转型升级项目。

预计 2025年全年本集团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365.00亿元。

销售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5.89亿元,主要用于国内“油气氢电非”综合能源站建设、加大充换电站建设力度,优化终端网络布局,以及海外油气储运和销售设施建设等。

预计 2025年全年本集团销售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76.00亿元。

天然气销售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天然气销售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9.36亿元,主要用于福建 LNG接收站及外输管道、江苏 LNG扩建储罐、天然气支线、城市燃气终端市场开拓等项目建设。

预计 2025年全年本集团天然气销售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55.00亿元。

总部及其他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用于总部及其他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6.21亿元,主要用于科研设施及信息系统建设。

预计 2025年全年本集团总部及其他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 26.00亿元。

(2)以下涉及的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分行业情况表

 2025年上半年 主营业务成本 
人民币百万元  
413,186 271,642 28.8 (6.6) (9.3) 3.8
油气和新能源
551,749 426,869 4.9 (12.8) (15.4) 0.1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1,156,557 1,122,936 2.8 (7.7) (7.5) (0.2)
销售
308,071 285,574 7.3 4.4 1.3 2.8

天然气销售
425 83 - 7.3 (17.8) -
总部及其他
(1,009,281) (997,381) - - - -
分部间抵销数
1,420,707 1,109,723 13.3 (6.7) (7.2) 0.4
合计

(a) 毛利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分地区情况表

2024年上半年
人民币百万元
953,605 (2.9)
中国大陆
981,873
496,494 (13.4)
其他
1,450,099 (6.7)
合计
1,554,973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持股比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 (负债)总额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百万元
大庆油田 153,337 242,087 6,701
47,500 100.00 395,424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16,100 50.00 227,816 25,675 202,141 7,467
(“中油勘探”)
港币 75.92
100.00 165,280 47,308 117,972 5,686
中石油香港有限公司
亿元
201,869 (95,094) (2,438)
中石油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31,314 100.00 106,775
213,894 113,128 5,523
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18,096 100.00 327,022
2,686 25,513 809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90.00 28,199
65,891 36,263 29,628 388
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90.00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9.90 934,956 318,834 616,122 18,535
(“国家管网集团”)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6,395 32.00 495,292 405,184 90,108 3,303
(“中油财务”)
12,220 4,492 7,728 172
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000 49.00
13,809 11,142 2,667 9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1,000 50.00
11,981 3,914 8,067 387
Mangistau Investment B.V. 1.31亿美元 50.00
48,550 6,930 41,620 1,327
中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5,000 50.00
注:主要控股参股公司业务性质、净利润情况参见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附注6和附注15。


3、下半年业务展望
2025年下半年,预计世界经济将保持低速增长,中国经济受扩大内需、优化市场竞争秩序等宏观政策提振,稳中向好的基础将更加巩固,但仍然面临较多外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国际原油市场供需宽松,国际油价存在一定下行压力。国内成品油市场持续面临替代能源竞争,天然气市场需求恢复较快增长态势。本集团将紧盯国际国内市场变化,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努力推动油气主营业务安全平稳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布局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结合自身特点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在油气和新能源业务方面,本集团国内将深入实施高效勘探,强化新区新领域风险勘探和甩开预探,高效组织鄂尔多斯、准噶尔、四川等盆地规模增储领域集中勘探,深挖成熟探区效益增储潜力,全面强化储量管理,努力实现储量接替
率和储采比目标;突出效益开发,努力提高老油气田采收率,着力提升古龙页岩油、川南页岩气、鄂东煤岩气等非常规油气产量和效益;高质量组织储气库扩容达产和新库建设。海外将抓好苏里南等项目风险勘探,加大哈萨克斯坦阿克纠宾等项目集中勘探和精细勘探力度,努力获取更多规模效益储量;加快伊拉克鲁迈拉、哈法亚等项目新井钻探和投产,抓好澳大利亚苏拉特一期上产,努力保持产量效益同步提升;持续优化资产结构,提高业务集中度。新能源业务将积极获取风光发电指标,高效组织新能源大基地和重点风光发电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气电业务,加快实施储能示范项目,推进地热供暖项目建设。

在炼油化工和新材料业务方面,本集团将细化供需和价格走势预判,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调整炼油产品结构,分区域动态调节汽柴油收率,有效释放航空煤油产能,增产石蜡、润滑油、低硫石油焦、沥青、低硫船用燃料油等特色产品;保持化工装置高负荷运行,加大化工新产品新材料研发力度,加快生物制造和精细化工孵化平台建设,推动大庆石化公司α-烯烃、吉林石化公司碳纤维等项目建设,加大聚丙烯车用料、超高压电缆绝缘料、溶聚丁苯橡胶等新产品开发力度,努力提升高附加值化工产品产量;持续完善化工产品营销机制,提升营销能力,深入开发华东、华南区域高端新材料市场,提高创效能力。

在销售业务方面,本集团国内将细化不同区域、不同产品供需研判,实施差异化、批发零售一体化精细营销,推动加油站汽油销量提升,加强柴油大客户开发,努力提升成品油市场份额;扩大 LNG加注站点数量和市场份额,推动充换电业务规模化发展、平台化运营,提升非油品业务发展质量效益,加快“油气氢电非”协同发展步伐。国际贸易将密切跟踪国际形势变化,强化全球资源一体统筹,多措并举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销售效益,推动产业链降本增效。

在天然气销售业务方面,本集团将统筹资源采购,努力控制资源池综合成本;持续优化区域布局和销售结构,大力拓展直销客户,巩固扩大优质市场份额,努力提升销量和市场占有率;完善现货代采及合同转让交易等机制,灵活开展线上交易,进一步提升创效水平。








承董事会命
戴厚良
董事长
中国北京
2025年8月26日

重要事项
1、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1)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境内外监管规定,规范运作。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和有效执行董事会及所属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流程。股东会、董事会以及相应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总裁负责的管理层协调运转,有效制衡,董事会、管理层各治理主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高效的管理体制和组织体系更加完善,加之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本公司内部管理运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水平、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各上市地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公司在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 6个月内一直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 C1《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所载的所有守则条文。

2025年 1月 10日,蒋尚军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2025年3月 30日,张来斌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年 4月 3日,蔡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2025年 6月 5日,本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聘任张玉新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 6月 20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聘任张玉新先生担任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2025年 6月 30日,侯启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投资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2)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展道路。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环保优先、防治结合”为原则,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矢志成为引领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全球标杆企业。

本集团秉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环保优先”的理念,系统推进环境保护体系建设。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强化节能减排管理,实现了废水、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持续下降,固体废弃物均得到规范化处置;绿色矿山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属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主要子公司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具体环境信息参见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网址:
黑龙江省 http://111.40.190.123:8082/eps/index/enterprise-search 四川省 https://103.203.219.138:8082/eps/index/enterprise-search 广东省 https://www-app.gdeei.cn/gdeepub/front/dal/report/list 或可参见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http://permit.mee.gov.cn/permitExt/defaults/default-index!getInformation.action (3)履行社会责任
本公司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围绕富民产业、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等,推进实施农产品深加工园区、现代化设施农业建设、特色奶制品厂房、节水灌溉提升改造、青少年文化宫建设等项目,帮助农牧民群众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搭建乡村振兴人才多元化培训体系,通过“兴农讲堂”“村匠工程”“益师计划”“云上科室”等方式,培训援扶地区各类人员,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深化教育医疗帮扶,扎实推进“旭航”助学项目,为家庭经济困难高中生学习生活提供助学金,通过高考服务站、主题班会等活动,扩大项目影响力,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持续开展“加油宝贝”儿童健康保障项目,为家庭困难儿童购买保险,提供更全面高效的健康保障,防止帮扶群众因病返贫,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本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情况下,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30%。本公司股息每年分配两次,末期股息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决定,中期股息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授权董事会决定。自上市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要求,秉承回报股东的原则,进行股息分配的决策。本公司稳健、积极的派息政策也受到股东欢迎。本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对股息分配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本公司董事会已获股东授权决定 2025年中期股息分配有关事宜,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审议批准 2025年中期股息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对该方案表示同意。

3、2024年末期股息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及2025年中期股息分配方案及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1)2024年末期股息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经于 2025年 6月 5日举行的 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本公司派发的 2024年末期股息为每股人民币 0.25元(含适用税项),总计人民币 457.55亿元,已分别于 2025年 6月 25日(A股)和 2025年 7月 24日(H股)支付。

(2)2025年中期股息分配方案及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6月 5日举行的 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获股东授权决定 2025年中期股息有关事宜。为回报股东,董事会决定以本公司 2025年 6月30日的总股本 183,020,977,818股为基数派发 2025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 0.22元(含适用税项),总派息额约人民币 402.65亿元,拟分别于 2025年 9月 17日(A股)和 2025年 10月 23日左右(H股)支付。

本公司中期股息将派发予 2025年 9月 16日收市后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本公司将于 2025年 9月 11日至 2025年 9月 16日(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 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若要获取中期股息的资格,H股股东必须将所有股票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于 2025年 9月 10日下午 4时 30分或之前送达香港中
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截至 2025年 9月 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股股东可获得本次派发的股息。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以人民币向股东宣布股息。

A股的股息以人民币支付,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本公司将通过中国结算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股息。除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资的香港联交所本公司 H股(“港股通 H股”)外,本公司 H股股息以港币支付,适用的汇率为董事会宣派股息日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的平均值;港股通 H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本公司将根据与中国结算签订的《港股通 H股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由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 H股投资者名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港股通 H股股息,并由中国结算协助将港股通 H股股息发放给港股通 H股投资者。

于董事会宣派 2025年中期股息之日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的平均值为 0.91266元人民币兑 1.00港币。因此,本公司每股 H股中期股息为港币 0.24105元(含适用税项)。

本公司已委任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为香港的预收款代理人(“预收款代理人”),并会将已宣派的中期股息支付予预收款代理人,以待支付 H股股东。

预收款代理人将于 2025年 10月 23日左右支付 H股股东的中期股息。H股股东的中期股息将于该日以平邮方式寄予 H股股东,邮误风险由 H股股东承担。

根据自 2008年 1月 1日起施行并于 2017年 2月 24日及 2018年 12月 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本公司向名列于 H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有义务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任何以非个人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托人、其他组织及团体名义登记的股份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的股份,因此,其应得股息将被扣除企业所得税。如 H股股东需要更改股东身份,请向代理人或信托机构查询相关手续。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或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并依照截至 2025年 9月 16日的本公司 H股股东名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规定,对于 H股个人股东,应由本公
司代扣代缴股息个人所得税;同时 H股个人股东可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议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本公司将按 10%税率代为扣缴 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澳门居民以及其他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为 10%的国家居民的个人所得税。如果 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低于 1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 35号)代为办理享受有关协议优惠待遇申请。如果 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高于 10%但低于 2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协议的实际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 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并无达成任何税收协议的国家居民或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为 20%的国家居民或属其他情况,本公司将按 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将以 2025年 9月 16日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所记录的登记地址(“登记地址”)为基准来认定 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并据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 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与登记地址不一致,H股个人股东须于 2025年 9月 10日下午 4时 30分或之前通知本公司的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联系方式如下: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号合和中心 1712-1716号铺。对于 H股个人股东在上述期限前未能向本公司的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本公司将根据 2025年 9月 16日所记录的登记地址来认定 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

对于任何因股东身份未能及时确定或确定不准确而提出的任何要求或对代扣代缴安排的争议,本公司将不承担责任,亦不会予以受理。

根据 2014年 11月 17日起施行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以及 2016年 12月 5日起施行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对于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 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将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按照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本公司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 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本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内地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5、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内地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5、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07 690 (17) 0
应收款项融资 8,868 15,177 6,309 0
交易性金融资产 2,816 9,028 6,212 190
交易性金融负债 3,808 3,698 (110) 0
衍生金融工具 1,969 2,162 193 3,135
6、重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和资产重组事项。

7、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持续性关联交易
(a)与中国石油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和《上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由于中国石油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集团与中国石油集团以及共同持股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本集团的关联交易。本集团与中国石油集团以及共同持股公司正继续进行若干现有持续性关联交易。关于现有持续性关联交易和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期间的交易额上限,本公司已在 2023年 8月 30日举行的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及 2023年 11月 9日举行的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上获得独立董事和独立股东批准。

本集团和中国石油集团以及共同持股公司将继续进行以下协议所指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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