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三峡A(000565):合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合规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加强合规管理,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公司所属各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应遵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 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和子公司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合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司党委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 (二)坚持全面覆盖。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到各部门、各企业和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 (三)坚持权责清晰。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四)坚持务实高效。建立健全公司合规管理体系,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能。 第五条公司及子公司在机构、人员、经费、技术等方面为合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相关工作有序。 第二章合规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合规要求在公司内部得到严格遵循和落实,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管理水平。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制度,党建部门在公司党委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推动相关党内法规制度有效贯彻落实。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发挥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审议批准公司合规管理基本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和年度报告等。 (二)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 (三)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决定合规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 (五)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八条公司经理层发挥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拟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拟订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批准年度计划等,组织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 (三)组织应对重大合规风险事件。 (四)指导监督各部门和子公司合规管理工作。 (五)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九条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依法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第十条公司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暨合规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合规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首席合规官,由总法律顾问兼任,对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合规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子公司加强合规管理。 第十二条各部门承担合规管理主体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合规风险识别评估,编制风险清单和应对预案。 (二)定期梳理重点岗位合规风险,将合规要求纳入岗位职责。 (三)负责本部门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审查。 (四)及时向合规管理部门报告合规风险,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应对处置。 (五)开展本领域合规培训和商业伙伴合规调查等工作。 (六)组织或配合进行违规问题调查并及时整改。 (七)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公司各部门应设置合规管理员,由业务骨干担任,加强对本领域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审查,接受首席合规官或合规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和培训。 第十三条公司法务风控部门为合规管理牵头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起草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具体制度、年度计划和工作报告等。 (二)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合规再审查。 (三)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和应对处置。 (四)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违规举报,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组织或参与对违规行为的调查。 (五)组织或协助各部门开展合规培训,受理合规咨询,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 公司配备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水平相适应的专职合规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 第十四条公司纪检、审计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对合规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按照规定开展责任追究。 第三章合规管理重点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职能职责,加强对以下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一)市场交易。完善交易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决策批准程序,建立健全自律诚信体系,突出反商业贿赂、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规范资产交易、购销、招投标等活动。 (二)安全环保。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完善公司生产规范、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违规问题。 (三)产品质量。完善质量体系,加强过程控制,严把各环节质量关,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四)劳动用工。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财务税收。健全完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财务事项操作和审批流程,严守财经纪律,强化依法纳税意识,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政策。 (六)知识产权。及时申请注册知识产权成果,规范实施许可和转让,加强对商业秘密和商标的保护,依法规范使用他人知识产权,防止侵权行为。 (七)商业伙伴。对重要商业伙伴开展合规调查,通过签订合规协议、要求作出合规承诺等方式促进商业伙伴行为合规。 (八)投资项目。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投资制度执行,严控过程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 (九)信息披露。完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及时、公平地公开、披露信息。 (十)内幕信息。重视内幕信息的管理与内幕交易的防范,加强对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管理,规范内幕信息的传递、收集及管理。 (十一)关联交易。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构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禁止进行不当或违规关联交易。 (十二)上市公司独立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应当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十三)配合执法。对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开展的执法活动,要依法协助配合,规范配合流程、规范接待方式、规范语言行为,既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要防止出现妨碍公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 第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职能职责,加强对以下重点环节的合规管理:(一)制度制定环节。强化对规章制度、改革方案等重要文件的事前合规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要求。 (二)经营决策环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细化经理层、党委会、董事会决策事项和权限,加强对决策事项的事前合规论证把关,保障决策依法合规。 (三)交易合作环节。严格按权限开展商务谈判等活动,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和决策要求拟定、签订、履行合同,加强对各类合同签订前的合规审查、履行过程中的合规管理,保障合同依法合规签订、依约规范履行。 (四)生产运营环节。严格执行合规制度,加强对重点流程的监督检查,规范公司生产经营过程。 (五)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 第十七条公司应加强对以下重点人员的合规管理: (一)管理人员。促进管理人员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认真履行承担的合规管理职责,强化考核与监督问责。 (二)重要风险岗位人员。根据合规风险评估情况明确界定重要风险岗位,有针对性加大培训力度,使重要风险岗位人员熟悉并严格遵守业务涉及的各项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和违规行为追责。 (三)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人员。 第四章制度建设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根据适用范围、效力层级等,构建分级分类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第十九条公司应制定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明确总体目标、机构职责、运行机制、考核评价、监督问责等内容。 第二十条公司应结合业务实际,针对重点领域与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或者专项指南。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变化情况,及时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合规管理运行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机制,全面系统梳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合规风险,建立并定期更新合规风险数据库,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分析,对于典型性、普遍性和可能产生较严重后果的风险及时预警。 第二十三条公司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审查意见应当由首席合规官签字,对决策事项的合规性提出明确意见。 公司各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完善审查标准、流程、重点等,定期对审查情况开展后评估。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在办理日常业务、执行决策、履行合同等经营活动的各阶段,对识别的合规风险或有关合规问题,确有必要的,可组织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合规论证。 合规论证时,组织部门应提供必要的论证资料,提出论证事项、有关分歧意见或存在的问题、初步论证意见。论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背景资料、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合规依据等。 第二十五条公司相关部门及子公司发生合规风险,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向合规管理部门报告。 公司因违规行为引发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重大行政处罚、刑事案件,或者被国际组织制裁等重大合规风险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司重大资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应当由首席合规官牵头,合规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第二十六条公司建立违规问题整改机制,通过健全规章制度、优化业务流程等,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建立畅通有效的合规举报渠道,设置并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建立违规行为追责问责机制,明确责任范围、问题受理、调查流程、处理原则等。公司对举报人的身份和举报事项严格保密,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可以适当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建立经营管理和员工履职违规行为记录,将违规行为性质、发生次数、危害程度等作为考核评价、职级评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公司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与法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协同运作机制,持续推进“四位一体”管控体系纵深推进,加强统筹协调,避免交叉重复,提高管理效能。 第三十条公司审计部门结合内控评价及年度审计计划对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揭示重大或反复出现的合规风险和违规问题。公司各部门应深入查找根源,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强化过程管控,持续改进提升。 第六章合规文化 第三十一条公司将合规管理纳入党委法治专题学习,推动公司领导人员强化合规意识,带头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十二条公司建立常态化合规培训机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将合规管理作为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和新入职人员培训必修内容。 第三十三条公司加强合规宣传教育,通过发布合规手册,组织签订合规承诺等形式,强化全员守法诚信、合规经营意识。 第三十四条公司应当引导全体员工自觉践行合规理念,遵守合规要求,接受合规培训,对自身行为合规性负责,培育具有公司特色的合规文化。 第七章信息化建设 第三十五条公司加强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将合规制度、典型案例、合规培训、违规行为记录等纳入信息系统。 第三十六条公司部门应当定期梳理业务流程,查找合规风险点,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和防控措施嵌入流程,针对关键节点加强合规审查,强化过程管控。 第三十七条公司加强合规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投资、采购等其他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共用共享。 第三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应当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的实时动态监测,逐步实现合规风险即时预警、快速处置。 第八章监督问责 第三十九条公司对在履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违规问题,或者发现违规问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人员开展责任追究。 第四十条子公司违反本制度规定,因合规管理不到位引发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整改;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开展责任追究。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试行)》(渝漆发〔2023〕107号)、《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渝漆发〔2025〕38号)同时废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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