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岳硅材(300821):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时间:2025年08月27日 03:30:48 中财网
原标题:东岳硅材: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21 证券简称:东岳硅材 公告编号:2025-047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以公司总股本1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0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3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职务、所在部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4年10月2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114)。

3、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117)。

4、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调整方案为: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派息调整方法如下:
P=P –V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0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二)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式,本次限制性股票(含首次及预留授予)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如下: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5.90-0.015)=5.885元/股
以上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而相应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同意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金杜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3、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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