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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益通(300430):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25年08月27日 03:46:18 中财网
原标题:诚益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0 证券简称:诚益通 公告编号:2025-039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推进审计工作开展,结合公司业务现状,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4年,对公司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推进审计工作开展,结合公司业务现状,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度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大信和信永中和进行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玉成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苗丽静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冯光辉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9家。

2、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罗玉成先生2023年9月因在执行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被深圳证监局给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年5月因在执行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被深交所给予监管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除此之外,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拟签字的项目组成员的履职能力、独立性等问题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信永中和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诚益通控制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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