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年08月27日 12:31:09 中财网 |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志特新材 |
保荐代表人姓名:蒋猛 | 联系电话:0755-81981264-706031 |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燕春 | 联系电话:0755-81981294-703216 |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 0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保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拟下半年开展现场检查)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9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无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5年2月14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近期并购市场概况及趋势分析 |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 无 |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 合《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 | 不适用 |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 则》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 不适用 |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 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不适用 |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 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情形 | 不适用 |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 情况 | 不适用 |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无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无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无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无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无 |
6、关联交易 | 无 | 无 |
7、对外担保 | 无 | 无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无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 无 | 无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 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无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化情况) | 无 | 无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 股份、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 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搬迁补偿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避免资金占用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 及其理由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项目及2023年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人,原指派保荐代表人龙柏 澄先生、周燕春先生具体负责公司相关的持续督导工作。 鉴于原保荐代表人龙柏澄先生离职,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 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开展,国信证券指派蒋猛先生 接替龙柏澄先生担任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
2、报告期内中国证 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人或者其保荐的公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 重大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