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化工(002274):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通讯送达参会人员。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由陈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作出如下决议: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联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向联营公司运昌物流提供财务资助,是发展氢能源产业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且金额较小;其他股东(或其关联方等)将按照出资比例向运昌物流提供同等财务资助,风险可控;因此,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签字页)独立董事: 陈 强 李 莉 汪激清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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