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003019):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9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萨摩亚商宸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展萨摩亚”)及其分公司拟以现金借款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通科技”)的全资子公司TPKAUTOTECHCO.,LIMITED(以下简称“鸿通香港”)提供财务资助,借款总额不超过9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折算)。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鸿通香港的经营管理情况,控制资金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鸿通香港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 1、公司全资子公司萨摩亚宸展及其分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鸿通香港提供不超过9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折算)的财务资助(含新增及正在履行中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鸿通香港资金周转及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提供财务资助的借款可以根据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分笔进行,借款额度可3、决议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止(即2026年12月31日止)。 4、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如果单笔借款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借款终止时止,不能依据此顺延的有效期签订新额度的借款协议。 5、借款利息参考担保隔夜融资利率(SecuredOvernightFinancingRate/SOFR)且不低于公司美元融资成本,每半年根据市场行情进行调整。计息基础以实际占用天数和金额进行计算。 6、鸿通香港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鸿通香港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因此,本次借款未提供担保及反担保措施。 7、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上述条件为重要条款拟定协议,并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TPKAUTOTECHCO.,LIMITED (2)公司编号:3073157 3 ()法定代表人:李明芳 (4)注册地址:UNITS610-611,6/FTOWER2LIPPOCTR89QUEENSWAY ADMIRALTYHK (5)注册资本:34,100,000美元 (6)成立日期:2021.8.3 (7)经营范围:显示屏之贸易销售 (8)股权结构: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100%持股。 2、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5年6月30日,鸿通香港资产总额为39,177,077.30美元,负债总额为24,667,143.76美元,资产负债率为62.96%,净资产为14,509,933.54美元。2025年1-6月,鸿通香港实现营业收入40,668,706.65美元,净利润62,078.47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鸿通香港资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鸿通科技70%股权,鸿通科技持有鸿通香港100%股权,鸿通香港为公司间接持股70%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其他股东中,祥达光学(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达光学”)持有鸿通科技30%股权,祥达光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朝瑞先生(ChiangMichaelChao-Juei)控制的企业,祥达光学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4、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公司基于控股子公司鸿通香港对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求,以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为前提向鸿通香港提供财务资助,鸿通香港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性的控制与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由萨摩亚宸展及其分公司全额提供。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财务风险可控。 5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累计为鸿通香港提供财务资助900万美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鸿通香港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一、财务资助事项”为重要条款与被资助对象拟定协议并签署。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鸿通香港资金周转及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将为鸿通香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有助于改善鸿通香港整体经营状况,提升其持续经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鸿通香港的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如公司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的全资子公司鸿通香港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对鸿通香港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进行有效控制,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用于鸿通香港资金周转及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不超过900万美元(人民币按实时汇率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元;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0元。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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