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003019):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8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2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3.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4,5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68,695,878.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85,864,121.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748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7,063.12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15,855.1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1,523.29万元,专户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4,421.99万元,汇率变动影响-90.15万元)。 2 、本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报告期内,公司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以募集资金支付1,491.04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8,554.16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6,319.3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6,235.11万元,专户存款利息及汇率变动影响84.24万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草案)〉的议案》,《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831.91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6,319.35万元相差5,487.45万元(与前述金额计算结果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系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所致,其中购买七天通知存款787.4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4,700.00万元。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9月27日和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考虑当前的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的行业布局和发展战略,以及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远期规划,从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的角度出发,经审慎研究,本公司拟从原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调出募集资金18,010.1988万元人民币,用于收购祥达光学(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达光学”)持有的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通科技”)60%股权。 2024年5月27日和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从原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调出募集资金15,494.50万元人民币变更用途,向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增资用于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截至2020年11月24日止,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投入自有资金812.49万元,其中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45.94万元,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466.55万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置换。 公司用募投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实际投入的资金和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的申报文件中关于本次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规划一致,预先投入资金的使用状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767号)。 2、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从原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调出募集资金15,494.50万元人民币变更用途,向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增资用于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以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部分,截至2024年8月7日,鸿通泰国以自有资金投入“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项目共计353.11万美元(人民币以实时汇率计算),报告期内公司对上述金额进行了置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审核,并出具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1139号)。(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部分,截至2024年12月31273.78 日,已累计置换 万美元(人民币以实时汇率计算)。 公司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 9 30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现金管理产品余额5,487.45万元,其中购买七天通知存款787.4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大额存单4,700.00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和2024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已结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5年1月8日前完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4100020129202005995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40325001040037653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政务中心支行592904626710203账户的销户,并将“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并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合计人民币8,065.01万元(本金额为支付完部分项目尾款后的最终结算金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续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等,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和2025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投项目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预估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3,195.57万元将继续从募集资金专户按原定计划支付。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4,428.11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因本项目为境外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境外当地货币进行结算,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可能存在汇兑损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鸿通科技及其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以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的目的。截至20256 30 年 月 日,公司尚未完成上述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4年9月30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319.35万元,其中:现金管理产品5,487.4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831.91万元(前述两个金额加总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9月27日和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考虑当前的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公司的行业布局和发展战略,以及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远期规划,从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的角度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从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调出募集资金人民币18,010.1988万元,用于收购祥达光学持有的鸿通科技60%股权。 2024年5月27日和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2024 会第一次会议和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议案》,为充分把握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高速发展的机遇,提高公司在车载显示业务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海外客户的维护能力,从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的角度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从原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调出募集资金15,494.50万元人民币变更用途,向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增资用于鸿通科技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本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8月2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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