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华 都(002264):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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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8月27日 16:20:3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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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 华 都: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
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5-066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94.0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73元,共计募集资金17,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9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40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6.9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318.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 A | 16,318.02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额 | 项目投入 | B1 | 4,976.28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60.89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0.29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977.18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61.17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1,502.02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0 | |
差异 | G=E-F | 11,502.02 | |
注: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5年1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募集资金项目已基本达到累计预期效益,公司在充分论证后拟将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公司已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502.02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与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福州
晋安支行 | 633730281 | 0 | 新华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福州
晋安支行 | 633732003 | 0 | 西藏聚量电子商
务有限公司 |
合 计 | | 0 | |
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
民生银行福州温泉支行已终止营业,相关业务由中国
民生银行福州晋安支行负责承接。上述2个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1,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1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暨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目前房地产行业波动现状,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自身经营情况、业务规划和布局,以及未来经营资金使用需求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变更“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与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由购置办公场所变更为租赁办公场所,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为北京市。因募集资金项目已基本达到累计预期效益,公司在充分论证后已将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6,318.0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1,502.02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977.18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1,502.02 | | | | |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70.49%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 =
(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 | | | | | | | |
品牌营销服务一体
化建设项目 | 否 | 16,318.02 | 16,318.02 | | 4,977.18 | 30.50 | 2025-1-24 | 613.55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16,318.02 | 16,318.02 | | 4,977.18 | 30.50 | | 613.55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合 计 | - | 16,318.02 | 16,318.02 | | 4,977.18 | - | - | 613.5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5年1月24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暨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目前房地产行业波动现状,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自
身经营情况、业务规划和布局,以及未来经营资金使用需求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变更“品牌营
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与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由购置办公场所变更为租赁办公场所,实
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为北京市。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5年1月24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暨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目前房地产行业波动现状,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自
身经营情况、业务规划和布局,以及未来经营资金使用需求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变更“品牌营
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与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由购置办公场所变更为租赁办公场所,实
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为北京市。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11,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届满前
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月17日,公
司已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5年1月24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暨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变更“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
由购置办公场所变更为租赁办公场所,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变更为北京市。因募集资金项目已基
本达到累计预期效益,公司在充分论证后已将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公司已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1,502.02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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