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股份(002783):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4年2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21号”文《关于同意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117,371,650 A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股的普通股( 股)股票。本公司于 2024年3月29日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94.5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976,981.1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8,023,013.4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4年4月10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12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4)0100007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执行。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东宝矿业公司、凌河化工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于2024年4月3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5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湖北东神天神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将“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雷管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18,000万元用于收购湖北天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东神天神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长江证券2025 5 28 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东宝矿业、凌河化工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于2024年4月3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湖北东神天神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将“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雷管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18,000万元用于收购湖北天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东神天神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东宝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5年5月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在《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承诺“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对于公司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1,197.70万元,公司将按如上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湖北东神天神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将“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雷管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18,000万元用于收购湖北天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东神天神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公司将“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雷管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调整为5,500万元,新增“收购湖北天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东神天神实51% 业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并在募集说明书中进行了相关披露。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7月16日出具了“众环专字(2024)0100883号”《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11,243.73万元。2024年7月16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243.73万元。公司实际置换金额为9,829.50万元。 ( )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2024年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5,100.00 2024.12.12 2025.5.16 42.36 已赎回存款 结构性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4,900.00 2024.12.12 2025.5.19 40.70 已赎回存款 结构性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6,885.00 2024.12.30 2025.4.7 35.47 已赎回存款 结构性 中国银行荆门东宝支行 6,615.00 2024.12.30 2025.4.9 34.08 已赎回存款 结构性 中国工商银行荆门东宝 8,000.00 2024.12.18 2025.3.25 44.43 已赎回 存款 支行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湖北东神天神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将“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雷管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18,000万元用于收购湖北天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北东神天神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年产500万吨精细化工用灰岩生产线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是因为石料二期生产线一级破碎平台机口29亩地现为农用地,用途转为建设用地的相关申请已于2024年底报荆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批复。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8月2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 26日 附表 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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