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 中财网

四川九洲(000801):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时间:2025年08月27日 16:25:36 中财网
原标题:四川九洲: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
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
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战略委员会日常联络工
作,并协同公司相关部门为战略委员会提供基础工作支持。

第二章人员构成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2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遗缺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五条规
定补足。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跟踪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国内外市
场发展趋势,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
出议案;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
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
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向
董事会提交议案;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
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四章工作程序
第十条战略委员会负责做好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准
备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
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
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提交战略委员会备
案;
(二)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
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
式提案。

第十一条战略委员会根据正式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
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战略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召开前
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
可委托另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
传真、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
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三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
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
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如持有不同意见的人数相同时,
由董事会裁决。

第十四条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
表决,也可采用非现场会议的通讯表决方式。

第十五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
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
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
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
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
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二十一条战略委员会会议材料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协助准备,会议会务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组织。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