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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00248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8月27日 16:31:11 中财网
原标题:大金重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金重工”、“上市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大金重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6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82,088,349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7.3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065,999,835.15元,扣除承销费用、会计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6,892,064.48元(不含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9,107,770.6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9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4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9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亿元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日(2025年8月25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8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及时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钦佩 孙鹏飞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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