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川科技(688320):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1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76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93,401,6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4,784,060.38元(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合计55,538,777.36元,以前年度已支付不含税保荐费用人民币754,716.9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38,617,539.6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总额后837,862,822.64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362,128.2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06,500,694.3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5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681.01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2022年4月23日和2022年4月24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县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中“杭州研究院项目”通过子公司浙江菲灵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菲灵公司)实施。2022年5月24日,本公司与浙江菲灵公司、中金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公司于2023年聘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以及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于2023年7月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浙江菲灵公司、国泰海通、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注 重大差异。该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中“杭州研究院项目”新增本公司为实施主体,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2023年8月21日公司与浙江菲灵公司、国泰海通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注:2024年9月11日,公司和国泰海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申请》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对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保荐的申请》,分别申请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保荐工作。2024年9月23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10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定终止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化工厂项目”“杭州研究院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做结项处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原募集资金账户进行监管。为提高闲置节余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节余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理财产品收益20.45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赎回所有理财产品,本金及理财收益均已到账,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杭州研究院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独立核算,技术成果主要为公司生产产品使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的情况说明 1.光伏行业阶段性供需调整,组件厂商扩产趋缓,下游设备商采购需求减少,导致公司数字化工厂项目订单不足,产能利用率未达预期。 2.光伏及锂电领域竞争激烈,客户订单缩减叠加产品价格承压,项目毛利率较原计划有所下降。 3.公司为应对技术升级主动增加研发投入,但技术转化与市场需求协同需一定时间,短期效益释放尚未匹配投入规模。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半年度,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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