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尼电子(301189):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 ” “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奥尼电子”)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奥尼电子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8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6.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85,4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4,883,351.5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0,516,648.5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56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支行、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监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PCBA生产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智能视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音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已完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98,901,084.25元,其中7,682,000.92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91,219,083.33元用于现金管理,截至期末尚未到期。 (六)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奥尼科技园智能音视频终端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30,996.03万元超募资金建设奥尼科技园智能音视频终端生产基地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31,186.61万元。 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实施研发及运营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向深圳市润雪实业有限公司购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大道与创业二路交汇处的房产,含税购房总价款(仅包含增值税金额,不包含其他任何税费)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4.74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超募资金35,138.07万元。 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781.3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作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现金管理产品,该额度自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授权期限届满之日(即2025年3月11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07,598,543.69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为10,379,460.36元,其中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97,219,083.33元,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 公司 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有关人员交谈,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及支付凭证,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尼电子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盖章页)保荐代表人: 马证洪 孟利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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